杨辉律师正直刚毅,勇于伸张正义,坚持“做事先做人”的原则,以法治的精义,开拓进取。二〇一二年起开始做专职律师,承办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实践经验丰富,社会阅历深厚。先后担任广元市律师协会行风监督委员会委员、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经四川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二〇二五年七月被评定为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四川省刑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