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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19

“ 半年以后。。。。。。。。”
11分钟响应 4位律师回复 >>

5月

19

“ 离婚案终审判决后,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要在六个月后才可以再起诉。要是有新情况、新理由,随时能起诉。被告起诉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你若有起诉打算,先确定有无新情况、新理由,有的话尽快准备证据和诉状去法院,没有就等六个月期满再行动。”
2分钟响应 吴亮律师回复 >>

5月

19

“ 涉嫌出借手机卡犯罪,具体判刑多久完全取决于你的辩护律师专业性和责任心,本人已经办理过多起无罪和缓刑案件。”
30分钟响应 4位律师回复 >>

5月

19

“ 你好,稍后原声律所许昌主任律师团队和你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114分钟响应 4位律师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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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日解答
张家口律师董智慧|婚姻家事律师律师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大概率平分,个人财产归个人。

张家口律师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回复

这很可能是诈骗手段,正规网贷不会因输错卡号就冻结资金还收解冻费。千万别给对方转钱,转了钱大概率要不回来还可能继续被骗。应停止和对方交流,若已提供个人信息,提高警惕防止信息被用于其他诈骗。若有损失,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

张家口律师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回复

判断胡同是否属公共区域,得看土地权属和规划用途。若胡同在小区规划红线内且用于业主通行等,一般是业主共有,业主能合理使用;若在红线外或属市政规划道路,就不能独占使用。解决方案:先查房屋相关资料确定权属;若属业主共有,可在不影响他人情况下合理用;若权属不明,与其他业主协商使用办法。

张家口律师许昌律师
许昌律师 664分钟前回复

你好,稍后原声律所许昌主任律师团队和你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张家口律师毕健根律师
毕健根律师 650分钟前回复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经营数额: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4烟草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3烟草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14非法经营烟的定罪量刑。 卷烟数量: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4烟草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3烟草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14非法经营烟的定罪量刑。 多次违法: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经营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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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刑事辩护 872次阅读
  • #劳动合同 0次阅读
    音频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符合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 0次阅读
    音频内容: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合同效力 0次阅读
    音频内容:

    效力待定合同需要追认之后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律师建议采用书面、明示的方式,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和被代理方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凡是相对人催告的,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应向相对人作出。相对人没有催告的,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所作的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应分别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相对人作出。

  • #房产纠纷 0次阅读
    音频内容:

    无证房屋买卖合同不会绝对无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只是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并未规定转让无产权证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的,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这两条都明确地告诉我们: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尽管该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合同也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中有关合同效力补正的规定,在起诉前卖方已经登记领取房产证或者已经具备办理登记领取房产证条件的,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否则,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无效。因此拆迁安置房和集资房出卖人如果在能够办理房产证情况下,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集体土地征收中有征地批文征地行为就是合法的吗?
    作者 -北京昌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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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北京昌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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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调解值得注意的细节
    作者 -林振富律师
    内容摘要

    劳动争议调解值得注意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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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3 #征地拆迁
    强制拆迁时,房屋管理部门对拆迁人员出具裁决书而未搬迁的、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搬迁的、有合理要求进行强制拆迁而当事人未拆迁的。管理部门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强制拆迁违法建筑,保护我国的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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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03 #刑事辩护
    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对实际情形斟酌后,才能找出鉴定所存在的问题,也才能说服法官不采信不真实的鉴定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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