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遭遇工伤的农民工来说,倘若出现劳动纠纷,且各方当事人均希望协商解决问题,但无法取得一致看法或在达成和解协议之后未能按约执行的情况下,他们便可选择寻求调解机构的援助;若并不愿意进行调解、调解工作也没能顺利开展或在签订了调解协议之后仍未切实履行的,则可以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寻求法律途径;而对于仲裁结果持不同意见者,除了法律另行规定之外,都可以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