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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br/>(一)民事状,人民和每位被告各一份<br/>(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br/>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br/>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br/>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br/>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br/>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br/>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br/>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br/>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br/>(三)还需向人民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罚金由人民强制执行的范围之一,如果主不动交纳人民则会强制执行,对于未执行到位的同样适格于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惩诫措施。因此,未交罚金者,人民可以限制其高消费(限制其乘坐飞机等)。罚金,是指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br/>(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br/>(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br/>(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涉嫌故意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故意罪不一定都会判处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罪】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孩子户口可以上到男方家,子女跟父母任意一方的户口都可以。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扩展资料:新生儿登记需要提供以下信息:<br/>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br/>2.结婚证,一胎出生许可(或二胎出生许可)<br/>3.孩子的出生证明。取上述资料,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填写有关表格后,即可。<br/>4.子女与父母结婚后定居,凭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本》,由派出所登记机关民警直接办理。
按规定交房以下费用,其他不符合规定,新交付的房子需要缴纳的费用: <br/>1、按照房价款的3%缴纳维修基金,办理房产证。 <br/>2、按照开发商的要求缴纳暖气、煤气、有线电视等开户费。 <br/>3、按照套内建筑面积缴纳三个月或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前期物业公司收) <br/>4、需要装修的,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完成后退还。 <br/>5、测量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补缴差价。 <br/>6、仔细验房,将不合格的质量问题跳出来,让开发商整修。
你好,<br/>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br/>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br/>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案情复杂的话,需要10个月左右。盗窃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人基本量刑一样的。具体量刑看情节。<br/>《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XXX<br/>(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br/>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br/>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br/>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br/>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br/>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br/>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br/>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br/>《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r/>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提到: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发票丢失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br/>一、发票未开出即丢失;<br/>二、发票开出未认证时丢失;<br/>三、发票开出并认证时丢失。下面就这几种情况的处理方法进行描述。<br/>一、发票未开出就丢失:<br/>1、购票单位应于事发当日书面报告国税机关,报告内容包括专用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br/>2、通过国税机关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申明”;<br/>3、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票的一般纳税人,还应持IC卡到国税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手续。<br/>二、发票已开出但未认证时丢失:这种情况下又分为3种情况:<br/>1、丢失发票联:<br/>①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br/>②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br/>③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br/>2、丢失抵扣联:<br/>①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br/>②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br/>③并用专用发票发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br/>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的处理方式:①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②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③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的处理方式:①提供发票复印件;②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③将两者交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br/>三、发票已开出且认证时丢失这种情形下分为下列3种情况:<br/>1、丢失发票联:①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②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br/>2、丢失抵扣联:①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br/>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①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②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br/>1、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br/>2、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br/>3、如果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将构成诽谤罪。需要根据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br/>治安管理处罚法<br/>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br/> <br/>(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br/> <br/>(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br/> <br/>(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br/> <br/>(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br/> <br/>(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br/> <br/>(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br/>刑法<br/> <br/>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br/>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br/>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br/>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br/>1.公司没有侵犯自己的利益,自行提出辞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提前30天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申请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维护我们个人利益的前提,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内的工资,也就是自己停止工作的前一天的工资都能拿到。<br/>2.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如果我们提出辞职的原因是公司的过错,除了可以获得劳动合同期内的工资,职工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过错主要有几种情况:拖欠职工劳动报酬、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某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致使职工主动辞职,职工可以获得工作年限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br/>3.个人擅自离职。如果我们没有向公司提出任何辞职申请而擅自离职,不但得不到经济补偿,甚至有可能要赔偿用人单位因你的离职造成的损失,所以,建议大家辞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辞职申请,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因此,交交警部门应在对其扣留的事故车辆完成检验、鉴定后的5日内,也就是在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日内,应及时通知车主领取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否则,即为违法扣留。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 津贴标准是指某项津贴在单位时间内应支付的金额。它的确定由两种方式,一是按照雇员基本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二是按照绝对数额计算。第一种方式比较少见,大多数是按绝对数额计算。津贴标准在确定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1)工资标准。如果在制订工资标准时,已经考虑了对特殊劳动的补偿,就没有必要另设津贴补偿;如果不能全面反映一些岗位和工种的特殊劳动性质和劳动消耗,就需要单独设立补偿津贴。 2)劳动特殊性。对劳动的特殊性及对雇员的影响,要进行科学测量,作为确定不同等级津贴标准的依据。 3)健康损害程度。一些津贴的发放是为了补偿和预防特殊工作条件对劳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津贴标准的确定与对雇员身体的损害程度直接相关。因此,需要通过一些相关部门的技术测定,例如,医疗单位、职业病防治部门等对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治愈率、以及劳动保护投入等多种因素进行科学度量,从而确定通过津贴形式对雇员健康程度的补偿标准。 对一些特殊的工作和工种,中国有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的统一津贴标准。此外,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工作需要制订和调整本企业的津贴发放标准。
你好,罪的标准与罪一致:罪最高为无期徒刑。根据《》第条,【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br/>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根据《[lw@]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w]》第条,、将刑法<br/>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br/>(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br/>(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br/>(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处罚。“犯<br/>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br/>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br/>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当事人是否需要作为证人出庭,应该由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来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六十一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br/>(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br/>(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br/>(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br/>(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br/>(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第六十三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经营范围的填写,经营范围就是公司之后的业务经营范围,工商局对于经营范围有参考范本,要按照工商局的经营范围规范组织语言。经营范围内容应写入公司的章程。<br/>《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br/>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br/>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补办户口本,条件齐全的,当场就应该办理。<br/>1、所需证明材料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br/>2、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的钱款,认定为诈骗的犯罪要件并不充分,同时,根据我国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构成诈骗行为,但是,在一审前全部退账、退赔的,可以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因此,这种情况可以不立案处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br/>(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br/>(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br/>(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br/>(四)被害人谅解的;<br/>(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后去办理结婚的民政局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律师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帮您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点我头像获取我的联系方式详细聊。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br/> <br/>(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br/> <br/>(二)检举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br/> <br/>(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br/> <br/>(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br/> <br/>(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br/> <br/>(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br/>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br/> <br/>(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br/> <br/>(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br/> <br/>(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你好,我是刚才和你联系的王律师,仔细看了你的问题,先结合我的经验问你几个问题,你们双方签订了协议了没有?对方态度怎么样?因开庭、会见较忙,可能无法及时回复,社交软同号,及时联系
(一)按照相关政策,个人所得税为20%。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为:出售商品房应纳税额=(销售额-购买价款-合理费用)×20%。<br/>(二)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为了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前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购房金额占现住房销售额的比例,予以减征或退还同比例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对货车的超载和超限的处理规定如下: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另外;超载的处罚为: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政府对失独家庭扶助标准城乡是统一。<br/>文件规定:从1月1日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资金来源渠道和发放方式不变。<br/>目前现行政策是,在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时,对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城镇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休产假员工需向公司提供什么资料: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等。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该项应根据当事人房产所在地的具体政策而定:<br/> <br/>1、有些地区购房入户的,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之间,是不能单独迁移户口的(夫妻之间不能分户,户口迁移后,户号是不同的);<br/> <br/>2、建议当事人事先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br/>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成府发[2014]17号):<br/>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患脑膜炎的人去抢劫,会判刑。 《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br/>(一)入户抢劫的; <br/>(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br/>(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br/>(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br/>(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br/>(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br/>(七)持枪抢劫的; <br/>(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不合法!业主买到房子,交足各项费用并办理相关产权证后,就取得对该房子的所有权。此时,物业公司无权以不拿出钥匙来要挟,强行收取业主的装修押金。如果经过全部业主同意,每个业主都自愿拿出一笔费用,作为保证金来约束那些违反规定胡乱装修之举则另当别论。应该说对物业管理范围内涉及公用设施的装修行为进行管理,防止破坏公用设施的行为是物业公司的责任,也是大部分物业公司期望做好的工作。然而这却不能以侵犯业主的利益为基点,如收取装修押金。而且笔者认为,收取押金并不是物业公司能够采取的对装修管理的有效措施。如果物业公司在收取装修押金后,不再对装修进行管理,任由装修人随意装修,当其出现了“违规行为”后,物业公司就以此为由,扣掉装修押金。这显然是没有尽到自身的义务,而只是期望借助于装修押金来约束装修人,物业公司此举是不负责任的。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收取装修押金费用,该项费用属于物业公司自行收取的,而且也没有经过相关价格部门的批准。从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的性质来看,可以认为是物业公司预收的罚金。如果装修人实施了某些禁止的装修行为,就会受到相应的经济上的制裁,然而,根据法律规定,罚金只能由某些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且罚金数额也应由物价部门审定。物业公司只能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装修行为进行监管,这才是它的权利,同时也是它的义务。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证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br/>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br/>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br/>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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