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中的明确规定,对于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待遇问题,做了如下规定:
若企业在周末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且无法安排调休的话,则应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日常工资水平两倍的加班费;
而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如果企业安排员工进行额外工作,则应当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平时工资水平1.5倍的加班费用。
此外,当企业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员工进行工作时,也需要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平时工资水平三倍的加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