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用人单位未能让员工享受周末休息时间,那么他们将必须向员工支付相当于平日工作的最低限度两倍之多的加班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指示,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依照雇员实际薪酬的同等水平来结算加班报酬。
而对于在周六或周日这两天内需要进行额外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给予他们不少于平常薪资两倍的补偿;
若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结束后仍需继续加班,那么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给他们至少为正常工资1.5倍的加班费。
至于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需要加班的员工,用人单位更应支付给他们至少为正常工资三倍的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