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17
1月
16
1月
16
1月
16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死亡: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宣告公民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书面申请。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手续不完备且无法补正的,驳回申请;认为手续完备的,受理案件,进行审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中国大陆税种——增值税划定的开征对象之一。根据1994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第05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规定,界定的范围如下: 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均为一般纳税人; 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自1998年7月1日起,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除外),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和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没解除 你是向用工单位辞职,用工单位同意后,把你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现在可以回派遣公司要求再派遣到其他单位 如果要解除和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需要直接把辞职信给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医保生孩子能报销。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身份证是16岁的可以用,不需要带户口本及其他证件,需要开宾馆的每个人都要携带身份证,以便于开房登记。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对未成年人开房没有限制,使用身份证只是登记。扩展资料: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不得申请廉租房的限制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后去办理结婚的民政局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律师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帮您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点我头像获取我的联系方式详细聊。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您好,如果能够认定为工伤,可依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如下赔偿: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屡屡讨不回债款时,会委托讨债公司讨债。事实上,社会上的所谓债务清讨公司也有不少,且存在形式多种多样。那么,讨债公司是讨债是合法的吗? 答案是不合法!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 5年后,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因此,不论何种形式的讨债公司,都是不合法的,其讨债行为亦不合法。 2000年6月5日有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一,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存疑作出不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应该立即通知释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条不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决定书送达被不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律图甘肃律师 1分钟前接洽了一条工伤赔偿领域的问题
律图云南律师 1分钟前接洽了一条工伤赔偿领域的问题
律图青海律师 2分钟前接洽了一条交通事故领域的问题
王玉婷律师 2分钟前接洽了一条债权债务领域的问题
律图凉山律师 3分钟前接洽了一条债权债务领域的问题
柳位禄律师 2分钟前接洽了一条医疗纠纷领域的问题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2021-01
凌灿伟(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
查看全文 >>详情 业主应按期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不过长沙湛志国却从2017年3月份起,一直拒不支付物业服务费4727元,经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后,仍
查看全文 >>【案情】 2014年2月9日,甲省某县的丈夫A与妻子B在反复考虑后,决定协议离婚。双方因此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确定:1、A与B离婚;2、婚生子
查看全文 >>严格三重认证
207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0万注册律师
5000万咨询数据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