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法继续缴纳自雇人士社会保险且未达15年的不幸离世情况,解决办法如下:
首先,个人账户内的资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并一次性全额支取,然而,需要强调的是,统筹账户内的金钱则不得予以继承;
其次,其生前的个人医疗保障账户中的金币,可根据相应法律规定由直系亲属继承;
除此之外,其它各类保险亦须按照相应法律条款进行妥善处置,而其遗孀或遗孤,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将有权领取丧葬补贴与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