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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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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是背信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产上损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

    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背信行为,是指行为人破坏与其任职的上市公司之间的法律确认的信任关系,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从事了六种非法活动,即: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5、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6、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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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认定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正确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必须划清其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在认定中,应该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由于经济活动中存在一定风险的客观使然,若行为主体所实施的行为是在法规、章程规定的范围之内,且行为人既没有滥用权利,也没有违背忠实义务,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就不能构成本罪。若上市公司为谋求高利润授权由行为人处理相关事务,而自愿甘冒高风险,则行为人为其处理风险事务,即使已超出一般依法之事务处理范围,亦因本人同意,而可阻却违法。

    第二、本罪属于结果犯,即只有行为主体实施背信行为致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实施其他行为及时补救,并没有使全体财产减少,都不成立本罪。

    第三、如果根据案件事实,确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没有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应根据《刑法》13条的规定,不以犯罪论处,而作为一般违法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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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量刑标准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5)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6)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2、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犯本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项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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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立案标准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 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 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 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六) 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七) 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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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八条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 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 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 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六) 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七) 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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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5 11:24:19

我需要汪清县的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稍后我让律师回复您。

2026-02-05 08:58:03

经济纠纷获三倍赔偿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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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者遇到可能存在欺诈的经济纠纷时,要保留好消费凭证,如发票、合同、交易记录等,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证据。 (二)与经营者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其欺诈行为,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三倍赔偿要求。 (三)若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协助处理。 (四)还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6-02-05 08:07:23

律师收费一般遵循怎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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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寻求律师服务,先明确案件性质。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及部分刑事案件,按政府指导价收费,可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咨询具体收费范围,做到心中有数。 (二)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案件和非诉讼业务,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收费时,要了解律师收费方式,如计件、按标的额比例、计时、风险代理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三)在与律师沟通时,要求其详细说明收费考虑的因素,如耗费时间、案件难易、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等,避免后续出现收费争议。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2026-02-05 04:34:42

假如律师打官司要债十万,应得律师费多少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律师收费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案件复杂程度、地区经济水平和律所规定等。不同因素会导致收费有较大差异。 (2)收费方式多样,按比例收费在不同经济地区有不同标准。经济不发达地区比例为5%-10%,经济发达地区为3%-5%。 (3)固定收费一般在3000-8000元左右,这种方式不与案件标的额挂钩。 (4)风险代理收费是前期不收费或少量收费,收回款项后按10%-30%甚至更高比例提成,对律师和当事人都有一定风险和机遇。最终具体费用需与律师协商确定。 提醒:在与律师协商收费时,要明确收费方式、金额及支付时间等细节,不同案情收费可能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3:58:51

官司胜诉了律师费究竟由谁来付

最近回复:

1.通常官司胜诉后律师费由聘请方自行承担,因为其并非诉讼必然产生的费用,遵循“谁请律师谁付费”原则。 2.但存在特殊情形,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其一,若双方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像金融借款合同、知识产权类合同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律师费,法院一般会支持。其二,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如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决败诉方承担一定律师费。 3.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若希望律师费由对方承担,可明确写入合同条款。遇到法律规定可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案件,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合理主张权利。

2026-02-04 19:27:59

有没有擅长电商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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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2026-02-04 16:08:43

请间一下朱律师你们这里先帮我办理事后付钱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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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风险代理。

2026-02-04 15:44:55

调取卷宗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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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掉哪些卷宗了

2026-02-04 14:35:40

你好,王律师,请问你们律师事务所在东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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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律师事务所在合肥

2026-02-04 10:37:47

律师费应当在什么时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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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与律师事务所沟通时,充分表达自身对于费用支付的想法和财务状况,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二)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律师费支付时间和方式的条款,如有疑问及时与律师事务所协商修改。 (三)若选择按阶段支付,要明确每个阶段的界定和费用金额,避免模糊不清。 (四)若采用案件结束后支付的风险代理方式,详细约定胜诉或执行到款项的判断标准以及收费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等条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对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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