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公司拖欠员工薪资问题时,通常情况下,自劳动行政部门受理该项事宜之日起,将在7至15个工作日内给出最终结果。
2.如果涉及到公司经营者弃职或企业破产倒闭等复杂情况,则劳动行政部门需花费较长时间处理,通常需要大约15个工作日左右方可完成此过程。
3.若因劳务纠纷引发薪资纠纷,劳动行政部门需要介入处理,那么这其中所耗费的时间自然也相应延长,通常需要历经商议及仲裁程序后的30日内支付。
如遇任何一方对执行结果持有异议,仍需由法院进行裁决,那么案件处理时间便极可能延续成为一项长期性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