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从犯分为两类:
1.在共同抢劫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也称帮助犯,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
2.在共同抢劫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就是指起到次要作用的正犯,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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