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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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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抢劫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和他人的人身。但是,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刑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暴力必须在取得他人财物的当场实施。虽然使用了暴力但未当场获取财物或者是在劫取财物之后又出于其他动机伤害被害人的,则都不属于抢劫中的暴力,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论处。当然,先前劫取财物的行为如构成本罪,则应以他罪与本罪实行并罚。如果针对的是被害人的财物,即使在行为实施过程中造成了人身伤害,亦不能以本罪论处。如直接夺取他人手中的钱包,直接抢夺被害人耳朵上的耳环等,就因暴力直接指向财物而构成抢夺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则应作为抢夺罪的一个特别严重,情节加以考虑。用暴力的目的就在于排除被害人的反抗,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从而劫取其财物。至于暴力程度,只要能对他人身体起到强制、打击作用即可,并不要求其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甚或生命安全。将人伤害、重伤甚或杀死,固然是暴力,一般的拳打脚踢、捆绑禁闭、扭抱推拽等因其对他人人身有强制、打击作用,亦可成为本罪的暴力。暴力的轻重程度仅是本罪的量刑情节,对本罪构成并无影响。只要存在暴力,并以此劫取他人财物,即可构成本罪。

    抢劫罪的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是行为人有意识地给被害人施加精神压力,进行精神强制,意在使其产生恐惧,不敢反抗,而为其劫取财物创造条件。如果不是出于这一意图,虽然使用了暴力威胁,如盗窃财物后被他人发现,为了阻止他人告发,不是当场以暴力威胁的,就不能以本罪治罪。至于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本罪的威胁。

    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此时,即使具有暴力的内容,仍是构成敲许勒索罪,而不是本罪。至于暴力指向的对象,一般是被害人本人,但也可以是指向被害人的女儿、父母、妻子等亲属。不过,这些亲属必须在被动现场,可以成为行为人直接使用暴力加害的对象。如果胁迫不成或者遇有反抗,便会立即转化为暴力抢劫。如果行为人使用""虚假"的暴力欺骗胁迫被害人,使其信以为真而产生恐惧被迫交出财物的,仍是构成本罪的胁迫。行为人必须是在胁迫的当场取得财物,如果不是在当场取得财物而是限期交出财物,则不是本罪的胁迫。这时构成犯罪,应定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应当注意的是,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是因为被害人的积极作为所导致。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本罪,对之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抢夺罪论处。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实践中,行为人事先作了盗窃和抢劫两手准备,携带凶器,夜晚潜入商店,发现值班人员睡觉故未使用凶器便窃走了大量商品,应认定为盗窃罪:如果行为人事先作盗窃准备,在进入现场实施盗窃过程中惊醒值班人员并遭到其抵抗,当即使用凶器以暴力将财物劫走,则应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的侵犯对象,是属于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及他人人身。由于抢劫罪是当场劫取财物,故实践中被抢劫的财物只限于动产。非法侵占不动产的,不属于抢劫罪。如果采用暴力方法把不动产部分分离而抢走,这部分则就成了动产,那么也应构成抢劫罪。有人提出抢劫罪的对象除动产外还应包括不动产和取得财产上之不法利益,我们认为,强行霸占他人之不动产或以暴力、胁迫逼使他人免除债务、承认股份或减除租金之类的行为,虽带有抢劫性质,但同刑法规定的抢劫罪之特征并不吻合,因此值得研究。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人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至于犯罪分子持械结伙在海上抢劫船载的货物及旅客财物的,国外法律定为海盗罪,我们认为,在我国立法未做出新的规定前,仍以抢劫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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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劫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即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抢劫对象的,不构成抢劫罪。

    (二)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三)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犯罪。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公民的生命权。

    2、犯罪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一种手段,二者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内在联系;后者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由于这些区别的存在,在司法实践中,二者的界限一般是不会发生混淆的。但二者之间又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些联系表现在:

    (1)抢劫罪虽然主要是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但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因此。抢劫罪的客体要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间存在包容关系。

    (2)抢劫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杀人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因此,在犯罪的行为方式上,二者之间也存在交叉关系。

    (3)抢劫罪一般是先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而后取得财物,使用暴力、劫取财物者是故意的;故意杀人罪,行为人杀人后,劫走被害人的财物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其杀人、劫物也都是故意的。因此,在这方面二者也有相似之处。对抢劫杀人案件的定性,要根据案件的特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从司法实践看,抢劫杀人案件主要有三种情况:

    A、先杀人后拿取财物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杀人以后,见财起意又将被害人财物拿走的案件。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定罪处罚。

    B、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件,即在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将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杀死,剥夺其反抗能力,当场劫走其财物,杀人是劫走财物的必要手段的案件。虽杀人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都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杀人是劫取财物的必要手段。因此,应定抢劫罪。

    C、抢劫以后又杀人的案件,即抢劫财物后,为了保护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当场又杀人的,或者为杀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的案件。杀人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至于抢劫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使用暴力杀人的,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只能定为抢劫罪,为护赃而当场行凶杀人,可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根据上述分析,对于抢劫杀人案件的定性要把握两条界限:一是杀人是否发生在抢劫财物过程中,二是杀人是否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是否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内在联系。如果杀人行为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应定抢劫罪;如果杀人行为发生在抢劫财物过程之外,或者虽与抢劫财物过程有联系,但与抢劫财物无内在联系,应定故意杀人罪。

    (四)本罪与抢夺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往往作了几手准备,哪种手段能达到目的,就使用哪种手段。有的犯罪分子出于抢劫的故意,身带凶器,准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实施暴力、胁迫方法,由抢而变为偷。有的犯罪分子出于盗窃的故意,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反抗,继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五)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

    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都是当场可以实施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是扬言将要实施,并不一定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可以当场能够实施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个时间才能实施。

    3、抢劫罪是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敲诈勒索罪迫使被迫交出财物的时间、地点,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在以后指定的时间、地点交出。

    4、抢劫罪占有的财物只能是动产;敲诈勒索罪占有的财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5、抢劫罪除使用威胁手段外,还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往往同时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敲诈勒索罪,不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不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

    6、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故意的内容是抢劫;敲诈勒索罪故意的内容是敲诈勒索。

    (六)本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要区别是: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手段,将其劫持,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迫使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财物,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财物不是当场取得,而是在以后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取得;不是由被绑架人直接交出财物,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交出。

    (七)关于抢劫罪数的认定

    根据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单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截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况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想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八)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见,转化型抢劫罪分两类:第一类是携带凶器抢夺转化而成的,第二类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后出于某种目的继续实施特定行为转化而成的。在这二类转化型抢劫罪中,第一类是基于前提行为“携带凶器”而转化,第二类是基于后续行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转化,二者相对而言,“携带凶器”是静态的、消极的,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动态的、积极的。为便于阐述,本文姑且将第一类称之为消极转化型抢劫罪,将第二类称之为积极转化型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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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劫罪量刑标准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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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劫罪立案标准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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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劫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如何适用问题的答复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在绑架勒索犯罪过程中对同一受害人又有抢劫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答复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的通知

    10、公安部关于打击盗窃、抢劫汽车犯罪活动的通告

    11、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关于打击盗窃、抢劫汽车犯罪活动的通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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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4-03-10 18:41:28

出老千被别人知道了还把钱抢走了人还给人打了怎么办

广东公尚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广东公尚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最近回复:

你好,人被打了可以报警的k

2024-03-10 11:22:27

4人暴力催收,金额5.8万元,受害人随后报警,4人被抓以涉嫌抢劫罪送看守所,催收期间未伤害受害人

何小荣律师

何小荣律师 最近回复:

具体什么情况,案件在哪个阶段,可以及时委托律师去会见了解情况

2024-03-09 07:08:00

抢劫案件的量刑标准

最近回复:

解析:关于抢劫案件的量刑标准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有明确之规定,详细内容可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按照该条款的规定,抢劫罪的基本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配以罚金作为辅助惩罚。若犯罪行为涉及更为恶劣的情况,诸如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施抢劫、多次进行抢劫或者在数额上达到巨大的地步、在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冒充军警人员进行抢劫、持有枪械进行抢劫以及抢夺军用物资或参与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活动等,那么相应的刑期将会更加严重,很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并同时施加重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等附加刑罚措施。除此之外,具体的量刑标准还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抢劫行为的次数、抢劫财物的数额大小、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伤害程度等等。举例来说,倘若每增加一名轻微伤者,就需在刑期上追加三个月至六个月;而每增加一名轻伤者,涉案罪犯的刑期将延长六个月至一年;一旦导致一名重伤者,其刑期将相应加重一年至两年。当然,抢劫财物数量的增加也将对量刑产生影响,每个地方对于财物价值增量的评判标准有所差异。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24-03-09 05:38:00

抢救费用的认定标准

最近回复:

解析:判定患者抢救所需花费的依据主要囊括了如下几个重要因素:首先,这些花费必须是在特定期限内产生的,也就是在诸如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情况下,因为当事人遭受了严重伤害而不得不进行挽回生命的紧急救治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其次,抢救的发生与生命本身的健康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假如当事人没能获得及时抢救,就极有可能面临着生命受到威胁的严重后果,比如说死亡或者造成永久性的残障以及身体器官的损害等等;接下来就是关于抢救费用构成要素的剖析,其中不仅包括院前急诊费用、救护车的启动费用、然后是心肺复苏的抢救费用、大出血的抢救费用(除了救助材料、仪器,特殊止血材料之外)、最后还包括了药品费用等,当然具体的花费金额可能会随着地域和实际情况有所差异;最后,我们再来看一下抢救费用如何审核。在病人接受抢救期间,原则上来说,医疗费用应该按照医保的规定来加以执行。但是针对特殊病情,比如那些特别处理的,就需要对合理且必要的自费药品、进口药品、监护费用等进行详细审核,并要核实其使用剂量、频次是否与病况相符合。当患者生命体征逐渐恢复平稳之后,应该立即将其转入普通病房进行后续治疗,此时有关的医疗费用就要严格遵守医保的规定进行审核。在住院治疗期间,所有的费用都要依照医保规定进行全盘审核,跟伤势没有明确关联的费用将不会予以赔偿,但与伤势存在关联性的预防性医保用药将会得到赔偿,而非医保用药则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至于医保限制性用药和进口药的使用情况,就需要根据患者病情的需求,决定是否最高赔偿50%。一般的,只有那些与伤情无明显直接关联的检查项目,例如B超、X光、心电图以及化验等,才可以补偿一次。对于那些多余的重复检查,则不会得到赔偿。总的来说,抢救费用的确定过程中,牵扯到诸如特定条件下的紧急医疗处置、生命安全与金钱支出之间的紧密联系、医疗费用构成要素以及审核标准等多个复杂方面。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024-03-09 05:30:00

未成年人抢劫判多少年

最近回复:

解析:1、对于实施抢劫行为且为未成年人群体的罪犯,根据我国法律应当以抢劫罪定罪量刑。该情节较严重者可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值得强调的是,鉴于这类罪犯尚属青少年应当酌情施予轻罚。若同时能够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并且主动积极地缴纳所需罚金,根据我国现行法例之规定,我们有理由对其案件进行缓刑申请。请注意这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2、关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规定如下:凡已年满14周岁而未满16周岁者,倘若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强制侵犯、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破、投毒等重大罪行时,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至于已满14周岁但尚未达到18岁的犯罪嫌疑人,应对其犯罪行为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不过,若因年龄因素(未达16岁)无法给予刑事处罚的情况下,应当要求其父母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之时,政府亦有权将其进行收容教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24-03-09 05:25:00

抢夺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最近回复:

解析:1.依照相关规定,作为抢夺罪成立所需的必要条件之一,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视为构成犯罪:即行为人实施了抢夺的行为,其对象为公私财物;并且,该等行为导致被害人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在此基础上,抢夺数额大小自然成为认定是否构成抢夺罪以及量刑轻重的重要依据。一般而言,当抢夺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1000元至3000元以上时,可以被归类为抢夺数额较大的范畴。2.然而,现实中抢夺案的发生频率与所处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这就使得各省市之间对抢夺罪的立案门槛和定罪标准存在一定差异。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数额相对较小、责任程度较轻且无其他恶劣情形,那么此类行为原则上无法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处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3-09 04:33:00

抢劫后逃离现场100米是既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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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抢劫罪的法律条款,我们明确指出抢劫罪乃指犯罪分子采用暴力、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强行夺取公民所有之财产。对抢劫罪的成立要件,既需要证实犯罪分子实施了上述强制性措施,同时还必须符合其已达成预设目标的前提。而在刑法规章中,“既遂”通常被定义为犯罪分子已实质性落实了他们试图达到的犯罪意图。相较于此,抢劫罪的判定则是当行为人成功利用暴力或威胁手段获取到暴利,并迅速逃离案发现场时,便可视为既遂状态。据此,倘若犯罪分子顺利完成抢劫并已安全脱离100米的距离,便能被确认为是已经实现了既遂的抢劫罪行。然而需注意的是,具体案件的判决结果需要建立在全面掌握实际状况及充分收集证据基础之上,最后的定论将由司法机构遵循实际情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24-03-09 04:04:00

团伙杀人劫车判什么罪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1)当因抢劫而导致人员伤亡时,理所应当奉行两罪并罚的原则,具体来说即对其以抢劫罪和杀人罪进行双重判定。(2)抢劫这种行为往往是同时侵犯被害人财产权益及生命安全的暴力型犯罪。举例来看,倘若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导致对方死亡,无论这并非故意为之还是由于过失使然,抑或是有意让对方身亡而去夺取钱财,其实都只能被视为是抢劫行动中的一项后果,自然也是构成抢劫罪的核心要素之一。(3)不管是在采取暴力手段去得到物品的时候,由于暴力行为,比如殴打、伤害、捆绑、束缚等原因造成了人员死亡,还是使用暴力直接将对方杀害,都必须认定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抢劫罪。这样的处理方式有助于我们更为精确地对案件进行定罪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

2024-03-08 16:56:30

请问小区公共抢占车位 对方故意倒车撞人但是人员没有伤害

洪静律师

洪静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已经提前一个月发邮箱告知离职,但是公司已公司没有找到新人且上手以理由不让我走(公司规定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且新人上手才可以走,若前提走,则不发剩余工资),走的话不结算工资,这种行为可以告吗

2024-03-08 16:41:18

仙人跳仙人跳被别人举报抢劫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可以详细写上情况这边的纠纷我们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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