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广播、电视通讯业务的人员。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故意的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其破坏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的行为会危害通讯的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公用电信等通讯设施,包括广播电台的发受电波的设施如铁塔发射台、发射机房、电源室等;电视台的发射与接受电视图象的设备以及有线广播电视传播覆盖设施;邮电部门的收发电报的机器设施;公用电话的交换设施、通讯线路如架空线路、埋设线路、无线线路等;卫星通讯的发射与接受电讯号的设施;微波、监测、传真通讯设施;国家重要部门如铁路、军队、航空中的电话交换台、无线电通信网络;在航空、航海交通工具以及交通设施中的无线电通信、导航设施;等等。如行为人破坏的是广播、电视、电信部门的非直接用于通讯的设施如行政办公设施、日常生活设施或者虽属广播、电视、电信设施,仅属于一般性的服务设施,如宾馆、单位内部的闭路电视网络,城市中的公用电话亭以及一般的民用家庭电话等等,都不属于本罪对象。对之进行破坏的,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故意毁坏财物罪等论处。此外,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的通讯设施才能成为本罪对象。倘若不是正在使用,如正在制造或虽已制造完毕但未安装交付使用的,对之进行破坏,亦不构成本罪。这是因为,只有对正在使用中的通讯设施进行破坏,才能给公共安全带来危害,而危害公共安全,则是构成本罪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破坏方法多种多样,如拆卸或毁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重要机件,砸毁机器设备,偷割电线,截断电缆,挖走电线杆,故意违反操作规程,使机器设备损坏,使广播、电视、电信通讯无法进行等。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则同时触犯本罪和放火罪(或爆炸罪)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根据对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断”的处理原则,应以放火罪或爆炸罪论处。

构成本罪,只须在客观上实施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可成立。这里危害公共安全,一般是指通讯设备因遭受破坏失原有功能,以致造成公共广播、电视、通讯不能正常进行,使不特定多数的单位和个人无法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或者进行其他通讯联络活动,并且由此可能引起其他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破坏通讯设备并不影响正常通讯的部件,或者仅将一户的电话机盗走,并不危害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不能以本罪认定。视情节可作故意毁坏财物罪或盗窃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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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21:57

你好,法院让我提供被告的住址详细信息,还有身份证号,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办

最近回复:

法院开介绍信去公安查询,但你什么都不知道就没法查

2026-06-04 11:15:56

立案前被告人转移财产给兄弟姐妹怎么办

最近回复:

作为律师,我建议您在发现被告人有转移财产给兄弟姐妹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财产流失。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财产转移协议等,证明财产转移行为。如果财产转移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相应的诉求,要求法院确认该转移行为无效,并追回财产。同时,法院也可以根据情节对被告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08:08:40

申请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申请仲裁前,需确认纠纷在可仲裁范围内,并准备好仲裁协议,这是启动仲裁的必要前提。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能确保仲裁程序顺利开展。 (2)起草仲裁申请书时,必须详细写明当事人信息、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这些内容是仲裁委员会了解纠纷情况的关键依据。 (3)收集合同、凭证等证据材料很重要,它们能有力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增加胜诉几率。 (4)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仲裁费用后,仲裁委员会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5)受理后,仲裁委员会安排仲裁庭组成并开庭审理,当事人要按时参加庭审,积极陈述和辩论。 (6)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醒:申请仲裁过程中要注意仲裁协议的有效性,证据收集要充分合法。不同案情适用法律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6-04 03:10:16

正在经历虚假诉讼被执行,执行法官说,他只管执行,不管其它真假,是这样的吗

最近回复:

一般是的,除非你申诉相关部门立案再审且同时 裁定终止执行才行

2026-06-03 12:57:12

想了解,派出所受理民事纠纷的立案标准是啥

最近回复:

材料齐全就能受理,民事纠纷基本上有案必立

2026-06-03 07:53:57

当仲裁开庭被告缺席,仲裁要如何进行

最近回复:

1.仲裁开庭时被告缺席,不影响仲裁程序正常进行。仲裁委按程序送达开庭通知后,被告无故不到或中途退庭,仲裁庭仍会继续审理。 2.仲裁庭会根据庭审情况、现有证据和查明事实裁决。审理基于原告陈述、举证等,审查判断原告证据认定事实。 3.裁决结果对被告有法律约束力,若被告不履行,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6-06-03 00:40:15

起诉法人及公司,但法人及公司无能力还款,想追诉或执行追加实控人怎么办?(我与被告公司法人根本就没联系,一直与实控人联系)

最近回复:

你好,《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规定》只允许在执行程序直接追加登记股东(未实缴、抽逃、一人公司财产混同等);没有法条直接规定能在执行阶段追加非工商在册的实际控制人。

2026-06-02 22:00:25

谁有资格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最近回复:

您好!有利害关系人和法定有关组织可以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2026-06-02 21:43:26

物业费上诉状收费多少?

最近回复:

你好,电话沟通更清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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