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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 什么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买卖、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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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3款的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非法从事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

    (二)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其动机则可能多种多样,有了营利,有的为了实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是涉及到危险对象的犯罪,但并不表现为对这种对象的破坏,也不具有放火、爆炸等罪一经实施即会同时造成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广泛破坏的特点。

    犯罪对象包括枪支、弹药及爆炸物。所谓枪支,是指以火药、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子弹、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其不仅指整枪,而且也指枪支的主要零部件。具体包括各种军用枪支、公务用枪与民用枪支,如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等;民用狩猎用枪,如有膛线猎枪、散弹枪、火药枪等;体育射击运动用枪,如小口径步枪、手枪、汽步枪、汽手枪等,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以及其他各种对人身具有较大杀伤力的土抢、砂枪、钢珠枪、电击枪、特种防暴枪等。所谓弹药,是指能为上述各种枪支使用的子弹、金属弹丸、催泪弹或其他物质。所谓爆炸物,是指具有爆破性,一旦爆炸即对人身财产能造成较大杀伤力或破坏力的物品,包括军用的地雷、手雷、炸弹、爆破筒以及民用各类炸药,如硝基化合物类炸药、硝基胺类炸药、高能混合炸药等,雷管、如火雷管、瞬发电雷管等;继爆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破装置,如非电导破管,各种非电雷管等;起爆药,如雷管、雷银等;岩石、混凝土爆破剂;黑色火药、烟火剂;等等。如果行为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的不是上述枪支、弹药或爆炸物,而是其他诸如游艺运动汽枪、制作影视戏剧用的道具枪以及烟花爆竹等娱乐性物品,则不宜以本罪论处。

    (四)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所谓非法制造,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制造包括制作、加工、组装、改装、拼装、修理等具体方式,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进行制造,也无论是否制造成功,抑或是自用还是出售,只要实施了制造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所谓非法买卖,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私自购买或者出售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买卖,即包括以金钱货币作价的各种非法经营的交易行为,亦包括以物换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物易物的交换行为,以及赊购等行为方式。无论其方式如何,只要属于买卖行为,即构成本罪。

    所谓非法运输,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批准许可,私自在国境内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其既可以通过陆运、水运或空运,亦可以是随身携带,其方式的不同不影响行为的性质。

    所谓非法邮寄,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私自通过邮局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既可以成批邮寄,亦可以夹在其他邮寄的仿品中邮寄。无论方式如何,只要展于非法,即可构成本罪。

    所谓非法储存,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收藏或存积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既可以藏在家中,又可以存在他处,如山洞中、他人家里等。不论地点如何,只要属于非法,就不影响本罪成立。

    所谓非法,在本罪中是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进行的有关行为。如果经过有关部门许可,但是由于行为人采用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而得以批准的,此时尽管形式合法,其实质仍属非法,一经查获的,亦应当以本罪的非法论处。

    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犯罪,如果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后,又自己运输和贩卖的,只构成非法制造、运输、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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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虽然本罪没有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的规定,但是,并非一经实施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就无例外地构成犯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不宜按犯罪论处。例如,非法制造土枪、猎枪,目的是为了自己狩猎的,又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少量弹药、爆炸物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在行李包中私藏少量子弹的,行为人为了自用的目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猎枪、爆炸物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论处。

    (二)本罪与其他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的区分

    本罪与其他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如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如果是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规定,擅自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上述物品的,则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则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则构成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则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三)本罪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界限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两者在客观行为方式及行为对象上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明显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制度;走私武器、弹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对外贸易管制。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其中的买卖、运输、邮寄必须是在境内非法买卖、运输、邮寄上述物品;走私武器、弹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姑、携带、邮寄武器、弹药出国(边)境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尽相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武器、弹药罪的犯罪对象是武器、弹药。

    (四)本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界限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本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易于区分,但如果行为人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时,就很容易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相混淆。

    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

    (1)犯罪对象不尽相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犯罪对象包括枪支、选药、爆炸物;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犯罪对象仅指枪支、弹药。

    (2)犯罪主体不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3)社会危害程度不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储存的枪支、弹药、爆炸物数量较大,通常有专门的储存地点,因而社会危害性大;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行为人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通常数量较小,因而其社会危害性比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小。

    (4)法定刑不同。正因为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社会危害性比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所以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法定刑比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法定刑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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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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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立案标准

    行为人只要实施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犯罪,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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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司法解释

    (200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4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依法严惩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四)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三条 依法被指定或者确定的枪支制造、销售企业,实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定罪处罚:
    (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违规制造枪支二十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十支以上的;
    (三)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违规制造枪支五十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三十支以上的;
    (三)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四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盗窃、抢夺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三)盗窃、抢夺爆炸装置的;
    (四)盗窃、抢夺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的;
    (三)盗窃、抢夺手榴弹的;
    (四)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六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携带枪支或者手榴弹的;
    (二)携带爆炸装置的;
    (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的;
    (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行为人非法携带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的数量达到最低数量标准,能够主动、全部交出的,可不以犯罪论处。
    第七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盗窃、抢夺、持有、私藏、携带成套枪支散件的,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三十件为一成套枪支散件计。
    第八条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储存”,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而为其存放的行为,或者非法存放爆炸物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第九条 因筑路、建房、打井、整修宅基地和土地等正常生产、生活需要,以及因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并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具有前款情形,数量虽达到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标准的,也可以不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在公共场所、居民区等人员集中区域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或者因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三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上述行为,数量达到本解释规定标准的,不适用前两款量刑的规定。
    第十条 实施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盗窃、抢夺、持有、私藏其他弹药、爆炸物品等行为,参照本解释有关条文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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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1:02:09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吗

律图黑龙江

律图黑龙江 最近回复:

结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达到一定情形会被定罪处罚。法律解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包含两种情况。一是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二是依法配备、配置的人员在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且拒不交出。当出现如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等特定情形时,就会被认定构成此罪。依据法律,犯此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枪支弹药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国家对其管理严格,禁止非法持有和私藏。如果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解答。

2025-10-23 05:44:27

枪支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律图沈阳

律图沈阳 最近回复:

1.枪支认定依据《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等规定,制式枪支按原枪种认定,非制式枪支发射弹丸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认定为枪支,该标准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2.枪口比动能是弹丸出枪口瞬间动能与横截面积比值,通过专业仪器测量计算。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会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准确认定枪支对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意义重大。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加强对枪支认定标准的宣传,提高公众认知。二是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枪支认定和管理,加大对涉枪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三是专业机构应确保枪口比动能测量计算的准确性。

2025-10-08 17:36:10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平台优选咨询顾问

平台优选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需多方面要素。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主观方面是故意,涵盖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破坏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还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客体是公共安全,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方式有作为和不作为,如放火、爆炸等作为方式,或设备维修者发现故障却不维修的不作为方式,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此罪。为有效防范此罪发生,一是要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相关单位要完善设备维护制度,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执法部门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对违法行为及时惩处。

2025-09-02 04:28:50

诉前财产保全会邮寄给家人吗

律图兴安盟

律图兴安盟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在送达程序上有明确规定。法院会先向申请人送达裁定书,使其知晓保全申请的处理结果。(2)对于被申请人,送达方式多样。直接送达是首选,若无法直接送达则有其他方式可选。(3)邮寄送达时,正常收件人是被申请人本人。只有在本人不在的情况下,才会交同住成年家属签收,这只是代收行为,目的还是向被申请人送达,并非直接邮寄给家人。提醒:当事人应留意法院送达信息,若无法亲自接收裁定,同住成年家属代收后要及时告知。不同案件送达情况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23 19:09:37

抢夺弹药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抢夺弹药罪因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量刑依据犯罪情节确定。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情节严重”包含抢夺大量弹药、造成严重后果、抢夺特殊用途弹药等情况。2.法院量刑会综合考量犯罪动机、手段、危害后果、行为人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3.对于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是累犯等情况,则可能从重处罚。建议司法机关严格审查案件情节,准确认定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对于犯罪人,应鼓励其自首、立功,争取从轻处罚机会。同时,要加强对抢夺弹药罪危害的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2025-07-22 14:47:09

私藏枪支不慎被别人盗窃而致人死亡如何量刑

律图辽宁

律图辽宁 最近回复:

(一)若涉及私藏枪支行为,应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枪支,争取从轻处理。主动上缴能体现悔悟态度,对量刑有积极影响。(二)若私藏枪支被盗且致人死亡,私藏者要尽力收集枪支被盗的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对他人利用枪支实施犯罪行为并不知情。(三)在司法程序中,私藏者应如实向司法机关陈述枪支保管情况,包括保管措施、是否存在过错等,配合调查,为法院准确量刑提供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5-07-16 17:02:12

扬言爆炸如何定罪

天水法务

天水法务 最近回复:

扬言爆炸可能涉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这罪就是编造像爆炸威胁等恐怖消息,或者明知道是假的还故意传播,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从犯罪构成来说,主观上得是故意编造或传播假消息来扰乱社会。客观上就是实施了编造或传播这类假消息的行为。要是扬言爆炸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像引起公众恐慌等,就构成此罪。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5-05-29 01:06:53

仓储保管人期间违约责任是啥

律图天津

律图天津 最近回复:

结论:仓储保管人在仓储期间若存在保管不善、验收违约、未履行危险通知义务以及未按约定返还仓储物等情况,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规定,保管人有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导致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应担责,但仓储物自身性质、包装等问题造成的变质损坏除外。同时,保管人需按约定对入库仓储物准确验收,否则要承担损失。当发现仓储物有危及其他仓储物的情况,保管人要催告存货人处置,未履行此义务造成损失也需担责。合同期满或终止,保管人应按约定返还仓储物,否则构成违约。如果您在仓储保管方面遇到类似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5-24 04:52:36

租借储蓄卡会有什么后果

律图常州

律图常州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民事层面,租借储蓄卡违反与银行的协议,银行会采取暂停非柜面业务、注销账户等措施,这不仅影响个人金融信用,还会给业务办理带来诸多不便。比如在进行线上支付、资金转账等操作时会受到限制。(2)刑事层面,借用人用该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若出借人明知还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则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出借人对其他犯罪活动知情且协助,还可能构成共犯。提醒:租借储蓄卡风险极大,可能引发民事和刑事法律问题。不同情况对应法律后果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29 12:13:19

母亲去世了,在邮政银行存的死期,现在可以取出来吗

李勇律师

李勇律师 最近回复:

一、确认继承权?法定继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若母亲留有遗嘱,则优先按遗嘱执行?17。?继承权证明?继承人需提供母亲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等)以及自己的身份证明,以确认合法继承权?16。二、取款程序?小额存款(≤5万元)?若存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继承人可携带死亡证明、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承诺书,直接到银行办理简化提取手续?27。?大额存款(>5万元)?若存款金额超过5万元,需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到银行取款。公证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及存款凭证?14。?特殊情况?若多位继承人对存款分配有争议,需通过法院诉讼确定份额后再办理取款?47。若存款期限未到,继承人可选择等待到期后取款,或根据银行规定办理提前取款手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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