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 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

    查看详细>>
  •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进行恐怖活动的目的,即行为人以长期实行某种或某几种恐怖犯罪活动为目的,明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却仍然故意组织、领导;或者明知是恐怖组织而积极参加或参加。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犯罪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报复社会,有的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有的是为了图财贪利,还有的是人格变态等。无论犯罪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行为对象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对象为恐怖活动组织,即以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恐怖活动为目的的犯罪组织。近年来,受西方暴力、凶杀影片和封建行帮、江湖义气思潮的影响,恐怖犯罪活动在我国有所抬头。一些犯罪分子拉帮结伙、歃血为盟,称霸一方,制造杀人、爆炸、绑架事件,使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人们经常处于一种没有安全感的心理状态,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

    组织,是指行为人首倡、鼓动、发起、召集有实行恐怖活动目的的人结合成一个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领导,是指恐怖组织成立以后,恐怖组织的领导者所实施的策划、指挥、布置、协调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积极参加,是指自愿加入恐怖组织,并且积极参加谋划、实施恐怖活动。其他参加,是指行为人虽然不是恐怖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积极参加者,却经过一定方式,加入了恐怖组织,成为了恐怖组织的一名成员。恐怖组织由于其规模大小、组织严密程度不同,故而参加这些恐怖组织的方式也不同,有的是口头方式,有的是书面方式,有的要通过一定的手续,甚至还要举行一定的仪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参加的,只要实际加入,就是参加。

    恐怖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了长期、有计划地实施恐怖活动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的一种。

    构成恐怖组织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1)主体必须是三人以上,这是恐怖组织在人数上的最低限度。实践中,恐怖组织的人员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上千人,规模大小不等。

    (2)恐怖组织必须以实施恐怖活动为目的。恐怖组织成立以后,以实施各种各样的恐怖活动为目的,极大危害公共安全。

    (3)恐怖组织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其成员固定且内部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有组织者、领导者,有骨干分子,还有一般成员,各司其职。等级森严、纪律严密,有一套成文或不成文的律规,组织性非常强。

    (4)恐怖组织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即恐怖组织自建立以后,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进行恐怖活动,其实施完一次恐怖活动后,恐怖组织不是被解散了,而是继续存在,继续实施新的恐怖活动。

    (5)恐怖组织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它既不同于盗窃、走私、贩毒等犯罪集团,也不同于某些间谍、特务组织,它是犯罪集团中危害最大的犯罪组织之一。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组织行为之一者,便成立本罪。行为人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比如既组织又领导恐怖组织的,也只成立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并且,该组织事实上是否开始实施恐怖活动如杀人、爆炸、绑架等,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行为人如果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后又实施了杀人、爆炸、绑架等恐怖活动犯罪的,则应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与其他相关的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查看详细>>
  •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司法实践中,对于参加恐怖组织罪而言,行为人必须明知是恐怖组织而自愿参加,方可构成本罪。也就是说,对于那些不明真相、受骗上当而参加恐怖组织,一经发觉就表示并实际上与其脱离关系的人,则不能认定其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最初因受骗而参加恐怖组织,后来明知恐怖组织的性质后仍然不退出,甚至积极进行恐怖活动的,则当然构成本罪。

    2、本罪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界限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两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非常相近,恐怖组织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都是犯罪组织,并且在人员构成、犯罪方式、活动形式等方面也非常相似。

    但两者有着显著区别:

    (1)类罪名不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

    (2)组织、领导、参加的犯罪组织不同。恐怖组织一般政治色彩较浓,具有一定的政治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更多是为了追求非法的经济利益,主要构成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严重破坏。

    查看详细>>
  •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量刑标准

    1、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2、犯本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查看详细>>
  •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立案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定罪处罚:
    1.发起、建立恐怖活动组织的;
    2.恐怖活动组织成立后,对组织及其日常运行负责决策、指挥、管理的;
    3.恐怖活动组织成立后,组织、策划、指挥该组织成员进行恐怖活动的;
    4.其他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积极参加”,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定罪处罚:
    1.纠集他人共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2.多次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3.曾因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4.在恐怖活动组织中实施恐怖活动且作用突出的;
    5.在恐怖活动组织中积极协助组织、领导者实施组织、领导行为的;
    6.其他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情形。
    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但不具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其他参加”,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定罪处罚。
    犯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犯罪,又实施杀人、放火、爆炸、绑架、抢劫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查看详细>>
  •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定罪处罚:
    1.发起、建立恐怖活动组织的;
    2.恐怖活动组织成立后,对组织及其日常运行负责决策、指挥、管理的;
    3.恐怖活动组织成立后,组织、策划、指挥该组织成员进行恐怖活动的;
    4.其他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积极参加”,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定罪处罚;
    1.纠集他人共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2.多次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3.曾因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4.在恐怖活动组织中实施恐怖活动且作用突出的;
    5.在恐怖活动组织中积极协助组织、领导者实施组织、领导行为的;
    6.其他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情形。
    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但不具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其他参加”,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定罪处罚。
    犯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犯罪,又实施杀人、放火、爆炸、绑架、抢劫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6-04 11:49:42

你好,我汽车修理配件怀疑不是原厂件应该到哪里去检测

最近回复:

你好,后面有法律问题随时沟通

2026-06-04 09:26:41

卖假货350万有什么处罚

最近回复:

(一)卖假货350万已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还会被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在司法量刑时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涉及此类具体案件,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6-06-04 06:29:56

卖假货300万怎样处罚

最近回复:

(一)若涉嫌卖假货300万被认定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嫌疑人应认识到面临的法律后果严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二)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况,主动向司法机关坦诚相关事实,争取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尽可能积极退赃退赔,尽最大努力挽回被害人损失,这在量刑时可能会被考虑。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6-06-04 06:08:33

卖假货37万会被判几年

最近回复:

(一)若因卖假货37万面临销售伪劣产品罪指控,可积极寻找自身存在的从轻、减轻情节。比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或者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有立功表现;在司法机关讯问过程中如实坦白罪行,也可争取从轻处理。 (二)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如主动退赃,尽可能赔偿因销售假货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以此展现积极态度,在量刑时也可能会得到考虑。 (三)若有证据证明自身并非累犯,而是初犯等情节,可向司法机关说明,避免被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026-06-04 05:31:18

卖假货65万按什么标准判

最近回复:

(一)对于卖假货65万的情况,若想减轻处罚,可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二)若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也能争取从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退赔,弥补消费者损失,在量刑时司法机关也会酌情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026-06-04 05:20:22

卖假货200万最高判几年

最近回复:

(一)若涉及卖假货销售金额达200万,应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如实交代情况。 (二)主动召回已售出的假货,减少对消费者的损害,这在后续量刑时可能会被考虑从轻。 (三)聘请专业的律师,为自己进行法律辩护,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节,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6-06-04 00:22:49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11万有什么处罚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达11万,已达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入罪标准。按照法律规定,此情形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若为初犯、有自首立功情节或积极退赃退赔等从轻情节,量刑会相对从轻;若存在从重情节,处罚会更重。 (3)除刑事处罚外,违法者还需承担民事责任,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同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像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提醒: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后果严重,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有民事和行政处罚。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因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6-03 23:15:58

价值400万的东西被扣留该如何处理

最近回复:

结论: 东西被扣留,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行政机关依法扣留要关注手续合法性,不符可复议或诉讼;被其他单位或个人扣留属民事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起诉。 法律解析: 当东西被扣留时,首先要明确扣留主体与原因。若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扣留,按照规定应出具如扣留决定书等合法手续,行政行为需符合法定程序与条件。若不符合,当事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扣留方是其他单位或个人,这就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此时可尝试与对方协商并保留沟通记录,若协商无果,需收集该物品价值400万的相关证据以及对方扣留物品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物品,若自身有损失还能主张相应赔偿。若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6-06-03 20:57:33

二手调表车,申请退一赔三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

2026-06-03 19:59:50

网购物品尺寸不符

最近回复:

你好,有相关的记录证明不符的事实吗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