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概念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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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为准备实施恐怖活动而进行的准备活动,危害不特定人和物的安全而积极为之,并且希望这种恐怖活动的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行为。包含四个方面:

    一是必须利用极端主义;

    二是在某些基础上的煽动和胁迫;

    三是针对的对象是不明真相的人群;行为的目的是达到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一般的煽动和胁迫行为,以及针对个别人的煽动和胁迫不能构成,或者只是单纯出于个人特定的目的的煽动和胁迫行为,不能构成本罪。

    所谓极端主义,是指极端主义为了达到个人或者小部分人的某些目的,而不惜一切后果地采取极端的手段对公众或政治领导集团进行威胁;所谓煽动,是指怂恿、鼓动;所谓胁迫,是指威胁和强迫;所谓群众,是指群众,是指“人民大众”或“居民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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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的认定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四的规定,以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1、煽动、胁迫群众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或者干涉婚烟自由的;

    2、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司法制度实施的;

    3、煽动、胁迫群众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4、煽动、胁迫群众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5、煽动、胁迫群众损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6、煽动、胁迫群众驱赶其他民族、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或者干涉他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7、其他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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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的量刑标准

    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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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立案标准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四的规定,以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1.煽动、胁迫群众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或者干涉婚烟自由的;

    2.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司法制度实施的;

    3.煽动、胁迫群众干涉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或者破坏学校教育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等国家法律规定的教育制度的;

    4.煽动、胁迫群众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5.煽动、胁迫群众损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ロ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6.煽动、胁迫群众驱赶其他民族、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或者干涉他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7.其他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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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五项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四的规定,以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1.煽动、胁迫群众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或者干涉婚姻自由的;

    2.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司法制度实施的;

    3.煽动、胁迫群众干涉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或者破坏学校教育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等国家法律规定的教育制度的;

    4.煽动、胁迫群众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5.煽动、胁迫群众损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6.煽动、胁迫群众驱赶其他民族、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或者干涉他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7.其他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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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01:26:44

公司破产了法人要承担责任吗

四川法务

四川法务 最近回复:

结论: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特殊情形时需承担相应责任。法律解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拥有独立财产权,通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代表,一般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时,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责任:一是法定代表人同时作为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行为的,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是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破产过程中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的,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您遇到公司债务相关问题,或对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认定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帮助。

2025-12-12 17:23:47

公司被裁定破产受理后起诉有无作用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结论:公司被裁定破产受理后起诉仍可能有作用,是否有用需结合具体诉求和案件情况判断。法律解析: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诉讼处理方式多样。债权人起诉未到期债权,可在破产程序中申报破产债权并通过分配实现权益;个别清偿诉讼会受限,需通过破产程序公平清偿。涉及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撤销债务人不当行为的诉讼,能维护债权人整体利益,保障破产程序公平有序。若起诉追究股东、高管等人员责任,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等,也可实现权益救济。因此,公司破产受理后的起诉作用因具体情况而异。若遇到公司破产相关的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12 04:26:41

拘留37天未判应采取何种措施

内江法务

内江法务 最近回复:

1.拘留37天未判通常还在刑事拘留期。若嫌疑人被逮捕,可请律师帮忙,律师能会见了解案情,提供咨询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2.若觉得拘留超期或违法,可向办案机关申诉控告,要求解除措施。3.关注案件进展,和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是否会被公诉。4.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按要求提供材料信息。

2025-12-11 23:52:40

破坏青苗会受到何种处罚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一)当遇到青苗被破坏,情节较轻时,被侵权人可与侵权人协商赔偿青苗实际价值损失,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二)若破坏青苗价值较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侵权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对侵权人进行处罚。(三)若破坏青苗价值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被侵权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5-12-11 16:09:24

企业破产重组完成诉讼是否仍有效

律图榆林

律图榆林 最近回复:

(一)对于已生效判决,债权人或相关当事人应及时与企业沟通,按照判决要求企业履行义务。若企业不履行,可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保障权益。(二)若诉讼未终结,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证据和信息,推动诉讼继续进行直至得出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2025-12-11 12:28:06

建筑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什么

律图大连

律图大连 最近回复:

1.建筑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按《企业破产法》来。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诉讼、管理人履职费,后者如履行未完成合同的债务。2.之后按顺序清偿:先职工工资、医保等费用及补偿金;再欠缴社保费和税款;最后普通破产债权。3.若财产不够还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分配。

2025-12-09 04:56:22

公司破产后债务款该如何追回

律图昭通

律图昭通 最近回复:

1.公司破产后,追回事宜由破产管理人负责。债权人要在规定时间申报债权,向管理人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提供相关证据,连带债权也需说明。2.管理人会审查、登记申报的债权,最终由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的债权,由法院裁定确认。3.若债务人有可分配财产,按法定顺序偿债: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清偿职工工资等,接着缴纳税款,最后还普通债权。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时,按比例分配。

2025-12-09 04:28:06

以夫妻名义偷情多久会构成重婚罪

律图内蒙古

律图内蒙古 最近回复:

结论:重婚罪认定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非偷情时长。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里的结婚涵盖法律婚和事实婚。若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哪怕时间短也可能构成重婚罪;若只是偶尔偷情,即便时间长,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不构成此罪。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核心是看有无“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像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群众认为是夫妻等情况。如果对重婚罪认定等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5-12-09 04:17:31

损坏财物千元立案标准是多少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损坏财物价值一千元未达故意损坏财物罪刑事立案标准,不构成该罪,但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2.依据民法典,行为人需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多种民事责任。3.解决措施与建议:被侵权人可先和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财物损坏造成的损失,赔偿数额按实际损失确定。通过这种方式,能有效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侵权人承担应负的责任。

2025-12-09 04:04:58

合同超期有何处罚措施

甘肃法务

甘肃法务 最近回复:

1.合同超期是指一方未在约定期限履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处罚要根据合同和法律确定。2.合同约定了超期违约责任,像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方就得按约定担责。违约金数额可协商,过高或过低时,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3.合同没约定违约责任,受损害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超期造成的实际损失,含直接和可得利益损失。4.受损害方还能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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