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故意杀人罪
  • 什么是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名,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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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二)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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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一、故意杀人罪情节轻重的认定:

    1、被告人的主观恶性

    包括被害人在案发起因上是否有重大过错、被告人犯罪动机是否卑劣等。

    2、杀人手段

    如以特别残忍手段杀人,则通常不宜认定为情节较轻。

    3、犯罪后果

    如导致二人以上死亡的严重后果,通常不能认定为情节较轻。

    4、社会评价

    被害方及社会公众特别是当地群众对被告人行为作出的社会评价。

    二、司法实践中,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及情节严重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238、247、248、289、292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根据司法实践,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三、自杀案件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1、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2、致人自杀。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3、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关键应查明行为人是否确实有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两者缺一,则就不宜认定为构成本罪。

    4、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由于自杀者限于精神状态或年龄因素对于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对此,不仅要以本罪论处,而且还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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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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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杀人罪立案标准

    行为人涉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公安机关即可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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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杀人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9.10.27法[1999]217号)

    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

    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注意严格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虽然都造成了死亡的后果,但行为人故意的性质和内容是截然不同的。不注意区分犯罪的性质和故意的内容,只要有死亡后果就判处死刑的做法是错误的,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予以纠正。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

    死亡结果的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如医生、婴幼儿的父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构成。

    共谋自杀的行为,在相约自杀的过程中,没有强制或者诱骗的因素的,不具备本罪之特征,不应定本罪;也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10.20法释[1999]18号)

    第四条 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对于邪教组织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以各种手段非法聚敛的财物,用于犯罪的工具、宣传品等,应当依法追缴、没收。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实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暴力致人死亡,从重。(《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司法人员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从重。(《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监管人员虐待被监管人致死,从重。(《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四、《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5.15)

    第九条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1.5.26)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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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4-03-10 15:56:59

无仇,老人在熟睡中被人谋杀判什么刑法

王梦婷律师

王梦婷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目前案件走到哪一步了?是已经被判定谋杀了吗

2024-03-10 12:57:41

连杀14人按刑法判刑多少年

殷建伟律师

殷建伟律师 最近回复:

能争取死缓非常难,很有可能死刑立即执行

2024-03-10 11:06:19

刘律师晚上,我在去年9月份,被杀猪盘诈骗22几万,我己经当地派出所报案了但没有结果,我想通过民事诉讼,投诉收卡号名字卡号,可以追回被骗金额吗?谢谢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最近回复:

看能否破案追赃了。卡主视情节可能涉嫌帮信罪,但除非主动多退款,否则,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2024-03-10 07:49:00

别人为我自杀违法吗?

最近回复:

解析:根据我过现行法律框架规定,自杀本身并不涉及到了任何违法犯罪因素。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当某人主动鼓舞、诱导或通过其他方式协助另一个人采取自杀行动时,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倘若被欺骗者对于自己正在面临的潜在风险有充分的自我认知和理解,同时他们也具有应对这些风险的实际操作技能与措施,那么被骗者需要自行承担其决定所带来的所有后果。然而,假如以上提到的两个必备条件无法得到满足,那么实施此类行为的罪行人将不得不承担被害人身亡的严肃责任。换而言之,无论何种情况,只要您的行为让其他人因此成为刑事案件的受害者,且该行为直接导致了对方选择自杀的悲剧性结局,亦或是恰好您的行为为那个人的自杀提供了实质性的支持与援助,那么都可能会使您负上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必须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应对,以便得出最公正合理的结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3-09 09:17:00

虐杀狗犯法吗

最近回复:

解析:在我们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尚未明确将虐待动物纳入到刑事犯罪当中进行惩处,因此,仅仅是对自家宠物犬进行了虐待的行为,并不足以构成判刑标准。然而,倘若在虐待过程中所涉及的犬只被严重损害,如导致其残废甚至死亡,并且这些狗的价值相对较高,而且归属权也未被归还给其主人时,那么此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故意损毁财物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3-09 08:55:00

杀未成年会判死刑吗

最近回复:

解析:倘若一个人在实施杀人勾当时未满18岁,那么即使杀害的是未成年人,也是不适用于死刑的。所谓的故意杀人罪,其本质上是一种不合法地剥夺他人生命的严重犯罪行径,也是所有侵犯公民人身基本权利犯罪类别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此种犯罪行为主要针对的是他人的宝贵生命权,而生命权正是每位公民应受到的最根本的人身权益保护。因此,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形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在实际生活中的各种案例中,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无论行为者采取何种方式实施犯罪行为,都不会改变其构成犯罪的性质和地位。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行为、公安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权的行动,以及按照法规程序执行对犯人死刑判决的行动,均不被视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这些情况并不能被归入到故意杀人罪的范畴之中。对于故意杀人这种罪行的惩罚,我国的《刑法》明确设定了两大类刑罚措施: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故意杀人案件,将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长达十多年的有期徒刑;若情节相对较轻,则将被判处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在这里,我们所提到的"情节较轻",在实际法律应用过程中,可以从犯罪动机、原因、结果等多个层面进行深入分析和观察,比如基于正义感和愤怒情绪杀人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3-09 07:19:00

杀一个人需赔偿多少钱

最近回复:

解析:1.当被害人家属依据刑事诉讼程序提出附带民事索赔请求时,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必须承担支付被害人实际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关联的诸如护理费和交通费等费用;此外,还需承担被害者的丧葬费用,具体计算方式通常基于被害人所在地区的平均月收入乘以六个月,费用区间大约在人民币25000元至40000元之间。2.同时相应地提醒各方人士,犯下此类罪行后,千万不可以为只要承担刑事责任便无需支付经济赔偿给被害人及其家属,而应积极主动地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补偿,尽力安慰他们的郁结之心,力图达成与其谅解协议,以此换取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宽大处理的机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24-03-09 04:04:00

团伙杀人劫车判什么罪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1)当因抢劫而导致人员伤亡时,理所应当奉行两罪并罚的原则,具体来说即对其以抢劫罪和杀人罪进行双重判定。(2)抢劫这种行为往往是同时侵犯被害人财产权益及生命安全的暴力型犯罪。举例来看,倘若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导致对方死亡,无论这并非故意为之还是由于过失使然,抑或是有意让对方身亡而去夺取钱财,其实都只能被视为是抢劫行动中的一项后果,自然也是构成抢劫罪的核心要素之一。(3)不管是在采取暴力手段去得到物品的时候,由于暴力行为,比如殴打、伤害、捆绑、束缚等原因造成了人员死亡,还是使用暴力直接将对方杀害,都必须认定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抢劫罪。这样的处理方式有助于我们更为精确地对案件进行定罪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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