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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 什么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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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而故意窃取、夺取。如果不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而窃取、夺取的,如出于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行窃,盗窃了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如果将无意中窃取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隐匿不交,则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窃取、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一般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只是可能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我国1996年颁发的《枪支管理办法》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知觉的各种枪支。弹药,是指上述枪支所用的弹药。

    关于爆炸物的范围,法律无明文规定。一般认为包括军用爆体物和民用爆炸物。前者包括各种手榴弹、地雷、炸弹、爆破筒等,后者主要指炸药和雷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的范围相当广泛。具体分为三类,一为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二是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三是公安部门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上述爆炸物品的爆破、杀伤力有大小不同。至于烟花、爆竹等一般娱乐用品不应包括在本罪对象范围之内。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的行为。

    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指秘密窃取各种枪支、弹药、爆炸物及危险物质的行为,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取走。其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取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暗中进行。

    (2)行为人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不被前述物品的所有者、保管者发现的,即秘密是针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而言的。因此,即使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时,已被他人发现或暗中注视,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行为人自认为自己的窃取行为不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实施秘密窃取行为的手段、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撬门扭锁、翻墙越窗、顺手牵羊等。行为人只要盗窃上述对象物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如果同时盗窃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如行为人既盗窃枪支,又盗窃弹药的,也只构成一罪,不适用数罪并罚。而且,由于本罪所指向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而非一般公私财物,因而成立本罪并不要求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指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即在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或保管者在场的情况下,突然公开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夺走。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一般是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抢走,也有的表现为当着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所有者、保管者的面,在其防卫能力减弱如患病、醉酒的情况下,公开取走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抢夺行为的特点是发生时间短暂,其所有者、保管者可立刻意识到上述物品的丧失,有时还可将上述物品当场追回并抓获罪犯。行为人只要抢夺了上述对象物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如果同时抢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如行为人既抢夺了枪支又抢夺了弹药的,也只构成一罪,不适用数罪并罚。而且,由于本罪犯罪对象的特定性即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而非一般公私财物,故而成立本罪不要求被抢夺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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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与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偷窃少量弹药、爆炸物行为是有原则区别的,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3条规定进行处罚。对于个人窃取少量弹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认为是犯罪。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情节不严重的,一般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物的行为。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相同点是:

    (1)犯罪的主体相同,都是一般主体;

    (2)犯罪的主观要件相同,都只能由故意而不能由过失构成;

    (3)犯罪的行为方式相同,都是秘密窃取。

    盗窃爆炸物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公共安全,后者侵犯的主要是财产所有权;

    (2)犯罪对象不同,作为前者犯罪对象的爆炸物是国家严格控制管理的危险物品,不是一般商品、财物,而后者的犯罪对象泛指一切公私财物。因此,从广义上说,后者犯罪对象包括前者的犯罪对象,但是立法者强调前者的特殊性质,一旦被他人非法取得,就会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需要加以特殊保护,因而把它从一般盗窃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规定罪名和法定刑,予以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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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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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盗窃、抢夺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三)盗窃、抢夺爆炸装置的;

    (四)盗窃、抢夺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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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盗窃、抢夺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三)盗窃、抢夺爆炸装置的;

    (四)盗窃、抢夺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的;

    (三)盗窃、抢夺手榴弹的;

    (四)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七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盗窃、抢夺、持有、私藏、携带成套枪支散件的,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三十件为一成套枪支散件计。

    第十条 实施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盗窃、抢夺、持有、私藏其他弹药、爆炸物品等行为,参照本解释有关条文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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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9:32:00

非法吸存公众存款单位内部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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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单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情节定罪处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处罚包括对单位判处罚金以及对相关人员定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起决定、批准等关键作用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具体实施犯罪且作用较大的人员。量刑根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造成损失等情节而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您遇到涉及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2-05 04:08:49

公司内偷窃行为从轻处理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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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偷窃行为的处理有不同情况。治安违法层面,若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获被侵害人谅解、受他人胁迫或诱骗、主动投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有立功表现,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层面,犯罪情节轻微且有从犯、自首等情节可从轻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认为是犯罪。公司内部规章也会规定如主动承认错误、积极赔偿损失等从轻处理情形。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公司应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减少此类行为发生。 2.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偷窃行为。 3.对于有从轻情节的员工,按规定从轻处理,同时进行教育,促其改正。

2026-02-05 01:40:44

财务盗取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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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具体诉求是什么 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案件细节和证据情况

2026-02-04 20:50:54

男假扮女与女生性行为,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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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违法。男性违背女性意愿,通过假扮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涉嫌强奸罪。因为违背了女性的真实意愿,侵犯了其性自主权。解决方案是,受害女性应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痕迹、聊天记录等,并尽快去反映情况,让加害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2026-02-04 04:49:35

公司盗窃一万元会被判处多长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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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主体一般为自然人,自然人盗窃一万元属“数额较大”,依刑法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量刑会综合多因素判断。 1.从轻情节: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情节,或退赃退赔取得谅解,可能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甚至适用缓刑。建议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积极退赃退赔并争取被害人谅解,以争取从轻处理。 2.从重情节:若存在从重情节,量刑可能接近三年。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各类情节,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2026-02-03 05:53:35

公司股东盗窃本公司财物自首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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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东盗窃本公司财物构成盗窃罪,量刑根据盗窃财物数额及情节而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多次盗窃等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或没收财产。 2.若股东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司法机关会综合盗窃财物价值、犯罪情节等确定具体量刑。 3.建议股东及时退赃退赔,积极争取公司谅解,这些行为在量刑时会被酌情考虑。

2026-02-02 11:37:12

公司若不打扫卫生应怎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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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打扫卫生惩处方式多样,依不同情形而定。若违反与员工劳动协议中工作环境清洁约定,员工可要求公司担责,像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若违反当地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府相关部门会惩处,如依相关条例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罚款。若卫生状况影响公共卫生安全,卫生防疫部门会采取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等措施。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员工发现公司不打扫卫生,先与公司友好沟通协商,表达诉求。 2.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管部门、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卫生安全。

2026-02-02 03:51:27

公司犯非法吸存罪财务人员如何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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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财务人员判罚取决于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参与程度。若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需承担刑事责任。 2.若财务人员受领导指使,仅进行简单财务操作,未参与决策且不知行为违法,可能不构成犯罪。而积极参与非法吸存活动,如协助策划、实施吸存方案的,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罚。 3.处罚根据数额和情节而定,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财务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对可能违法的指令保持警惕,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管,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026-02-02 03:30:09

哪三种情形属于单位犯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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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单位决策机构或负责人,应树立合法经营理念,在决策前充分评估行为的合法性,不能为了单位非法利益而实施犯罪行为。 (二)单位在业务活动中,要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制度,加强对法定义务的学习和执行,定期进行合规检查,避免因不履行法定义务构成犯罪。 (三)单位要加强对成员的管理和监督,明确禁止以单位名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成员有此类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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