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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签字可否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未签字可否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4-20 13:55:26 已帮助29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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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签字可否追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若合同各方当事人未能签署书面文件的情况下,此份合同将无法视为有效成立,且对于尚未成立的合同,法律并未赋予其任何需要承担的法律约束力。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并不构成违约行为,也无法对其进行违约责任的追责要求。
根据本法的相关规定,当合同各方当事人选择以制定合同书的方式来达成合同时,必须等到所有签约人本人亲笔签署、加盖公章或签署手印之后,此份合同才会被视为正式成立。
然而在此之前,即使某一方当事人已经开始履行了主要的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已经接受并默认此种行为的话,这份合同也是不能被认定为已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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