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那么,合同成立就一定生效吗?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2021.09.26 88348人阅读在我国合同法制定以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并未明确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如《保险法》只规定合同的成立,《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只规定合同的生效。这种相当混乱的认识同样也反映在理论界及司法实践,故而有必要对两者作出区分。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查看全文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查看全文 >>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
但 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 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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