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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适用酌定不起诉

哪些条件适用酌定不起诉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3-06 17:15:01 已帮助17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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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适用酌定不起诉
一、若要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必须满足犯罪情节轻微的条件,且根据《刑法》条款无需判处任何刑期或予以减免,具体事项如下所列:
1、犯罪嫌疑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犯罪行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却在其他国家已受到刑事惩罚的行为人;
2、犯罪嫌疑人不仅听力和语言能力欠佳,同时还是盲人;
3、犯罪嫌疑人由于无意防卫过度或紧急避险导致程度超出必要范畴,产生了本不该有的负面影响并依此走上犯罪道路的情况;
4、为了进行犯罪活动,提前准备所需工具或是建立相关条件的行为;
5、在犯罪过程中自行停止罪行,或者有效避免犯罪后果发生的情形;
6、主动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甚至提供重大有功线索的犯罪嫌疑人和犯下较为严重罪责但具备立功表现的人员;
7、依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
二、对于由公安机关提交至检察机关审核起诉的案例,本院审慎决定不起诉后,需以不起诉决定书形式传达给公安机关。
若公安机关对该不起诉决定持有异议,可提出复议申请,如建议未能获得采纳,还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进行上诉请求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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