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的仲裁案件中,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首先,要有明确的仲裁协议作为依据;
其次,提出的仲裁请求必须具体明确且具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后,所涉及的事项必须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
而对于涉及劳动争议的仲裁,则应遵循更为严格的规定:
第一,所要解决的争议需纳入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争议范畴之中;
第二,申诉人的仲裁请求应清晰明了并附有相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第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内提出上诉;
以及第四,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专属权限范畴。《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