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期妇女被辞退怎么赔偿
孕期妇女被辞退,若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此时,劳动者有两种维权选择。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并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至哺乳期满。二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孕期妇女被辞退了怎么办
孕期妇女被辞退,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
依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若被辞退,女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补发辞退之日至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若不愿恢复劳动关系,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在被辞退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孕期妇女被辞退生育保险怎么办
孕期妇女被辞退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生育保险相关权益可按如下处理:
首先,孕期妇女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继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时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
若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对于生育保险,因辞退导致断缴影响享受待遇的损失,女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生育保险待遇损失,赔偿范围一般包含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等合理费用。
“孕期妇女被辞退怎么赔偿”不仅涉及经济层面的补偿计算,还关联辞退行为本身是否合法的核心判断。若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业绩不达标”等为由辞退孕期员工,大概率属于违法辞退,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则无赔偿,需先明确辞退性质。此外,孕期辞退后社保断缴可能影响生育津贴、产检报销等权益,不少人会忽略这一衔接问题。要是不确定自身辞退是否违法、赔偿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或是担心社保衔接影响生育福利,别自行模糊判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你梳理权益,避免错过维权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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