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破坏交通设施罪 >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是正在建设、修理而未交付使用的或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本罪。因为上述交通设施不处于正在使用的过程中,因而不涉及是否会影响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问题,故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对于破坏上述不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认定为毁坏公私财物或盗窃等犯罪。所谓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是指直接关系到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行车、行船、飞行安全。如铁路轨道、地铁隧道、公路、飞行跑道、机场航道、灯塔、信号灯等,交通工具要在这些交通设施上行驶或者要根据其打出的信号指示行驶,也就是说,这些交通设施与交通运输安全有着直接联系,如果对这些交通设施进行破坏,就会直接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反之,破坏那些虽然也是交通设施,但不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破坏火车站的候车室、长途汽车站的货仓、机场的候机室等,因其不直接关系行车、行船、飞行的安全,故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从现实生活中来看,对交通设施的对象范围可以具体分为以下五种:

一是正在使用的铁路干线、支线、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线路、地下铁路和随时可能投入使用的备用线以及线路上的隧道、折梁和用于指示车辆行驶的信号标志等;

二是用于公路运输的公路干线及支线,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地方公路以及线路上的隧道、桥梁、信号和重要标志等;

三是用来飞机起落的军用机场、民用机场的跑道、停机坪以及用于指挥飞机起落的指挥系统,用于导航的灯塔、标志等;

四是用于船只航行的内河、内湖航道,我国领海内的海运航道、导航标志和灯塔等;

五是用于运输、旅游、森林采伐的空中索道及设施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所谓破坏,包括对交通设备的毁坏和使交通设备丧失正常功能。例如,破坏海上的灯塔或航标,即可以将灯塔的发光设备砸毁,也可以故意挪动航标的位置,使之失去正常指示功能,从而导致航船发生安全事故。这些交通设备必须是正在使用的,因为只有破坏正在使用的交通设备才可能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如果破坏的是正在修筑的或者已经废弃的交通设施,不应定本罪。破坏交通设备的方法多种多样。如炸毁铁轨、桥梁、隧道,拔除铁轨道钉,抽掉枕木,拧松或拆卸夹板螺丝,破坏公路路基,堵塞航道,在公路、机场路道上挖掘坑穴,拆毁或挪动灯塔、航标等安全标志。这里其他破坏活动是指诸如在铁轨上放置石块、涂抹机油等虽未直接破坏上述交通设备,但其行为本身同样可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的破坏活动。

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必须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而实际上的倾覆与毁坏结果并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两种后果:一种是可能发生的后果;另一种是已经发生的后果。只要造成两种后果之中的任何一种后果,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果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不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则不构成本罪。司法实践中,我们通常从以下两个方面考察某种行为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一是从破坏的方法看。如果行为人使用了极其危险的破坏方法,如采取爆炸、放火、拆毁的方法破坏交通设施,由于这些破坏方法本身可以使交通设施遭受严重破坏,从而足以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二是从破坏的部位看。破坏交通设施的重要部位就会直接危及交通工具的运输安全。如挖掉铁轨、枕木,卸去轨道之间的连接部件等,这些破坏交通设施重要部位的行为直接关系到交通工具的行驶安全,足以造成交通工具的倾覆、毁坏危险。但是,如果行为人破坏的只是交通工具的附属部位,比如在公路边上采挖少量砂石等,因为这些破坏行为与交通运输安全没有直接联系,不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因此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不论采取何种方法,只要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就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如果破坏行为不可能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或毁坏,不危及交通运输安全,不能按本罪处理。具体认定破坏行为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应当从破坏方法、破坏交通设施的部位等多方面综合考察确定。

破坏交通设施罪有既遂、未遂之分。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危险犯,其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破坏交通设备,刚刚接触破坏对象,破坏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抓获、制止),没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状态,应视为本罪的未遂。

故意毁坏、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或者铁路线路上的器材,危及行车安全,均按破坏交通设施罪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是指因为行为人故意毁坏、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或者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铁路线路上的器材,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毁损、中断铁路行车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泄愤,图谋陷害,嫁祸于人,贪财图利等。这些不同的个人动机对构成本罪并无影响。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6-04 15:50:07

交了预订租金没签合同没入住不想租了可以退回预订租金吗

最近回复:

涉及《民法典》合同编、租赁合同、订金

2026-06-04 13:18:00

货车压车费从哪天开始算,追问:我没签合同咋算压车费?

最近回复:

压车费通常从货车到达约定地点且完成卸货准备离开但因对方原因未能离开的那天开始算。如果没签合同,可以参考行业惯例或者双方之前的交易习惯来确定。首先,尽量和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其他情况下,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货物到达时间、卸货完成时间、与对方沟通的记录等,证明压车的事实和时间。再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合理的压车费。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3 22:05:10

受托支付人有连带则任吗?

最近回复:

但如果合同有约定,可以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2026-06-03 16:20:01

签订五年厂房租赁合同,年租金16万/年年付,合同约定前一年11月支付第二年租金,,已与房东合作十年拖欠,25年底因生意下滑与房东商量减房租或者分租,约定房租降到8万,遂25年底转半年房租四万,25年底有带看记录,今年至今也没有任何催缴,房东今年5月找到整租的,不认约定的8万租金,以未按原合同及时缴纳租金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补缴房租,限期清场,时间短不合理,房东找公证处查封清点,强制清场合法吗

最近回复:

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确实让人头疼。先把借条和所有转账记录找出来保管好,这是最重要的证据。然后给对方发个书面催收用快递寄过去留好单子——这个动作能中断三年的诉讼时效,相当于重新计算。对方还是不还就去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把对方账户冻结。利率超过LPR四倍(现在大概年化14%)的部分法律不保护,超出的你不用付,已经付了的可以要求抵扣本金。打赢官司对方还不还,申请强制执行把他列入失信名单限高消费。

2026-06-03 08:47:19

留学中介费退还纠纷

最近回复:

留学中介费退还纠纷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处理。首先查看合同中的退款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中介未履行合同义务,可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建议收集缴费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维权方案。以上仅是个人的专业意见,仅供参考。

2026-06-02 21:43:19

租赁手机如何解除合同

最近回复:

解除租赁手机合同,首先查看合同条款,看是否有提前解除的约定,按约定操作。其他情况,双方协商一致也可解除,协商时注意保留沟通证据。再次,若协商不成,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不可抗力或一方违约等法定事由解除合同,但需有充分证据。最后,解除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处理手机归属和费用结算等事宜,避免纠纷。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2 20:53:38

买了抵押车发现有没有结清的尾款,车子用不了怎么办

最近回复:

具体什么情况,签了买卖合同没

2026-06-02 16:51:42

曹律你好,我目前面临一个租赁房屋合同纠纷,线上立案需被告即房东的个人身份信息,请问有被告身份证号、手机号的情况下,委托律师调取人口信息,预计需多长时间,费用如何?

最近回复:

线上立案有被告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可以立案但被告住址信息更为重要。立案时法院需要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地址以便确定管辖法院和送达法律文书。仅有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而不清楚住址可能导致立案困难建议通过律师向公安机关申请查询被告户籍登记的住址信息。也可查看租赁合同中房东留下的地址或通过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线上立案平台会提示必填字段请准备好合同和缴费记录等证据一并上传确保立案材料完整符合法院要求提高立案效率。

2026-06-02 16:01:18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怎么写

最近回复:

你好,你这边是什么想法呢

2026-06-02 08:36:34

电动车缴费违约要求每天支付15.4%合法吗

最近回复:

看是否有合同约定,对于过高违约责任,可以要求降低。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