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破坏交通工具罪 > 破坏交通工具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交通工具不但给铁路、公路、水上、空中安全运输造成严重威胁,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也危及广大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法此对汽车应作广义解释,包括用于交通运输的拖拉机在内。但破坏耕种用的拖拉机,不危及交通运输安全,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作为本罪破坏对象的交通工具不仅是特定的,还须是正在使用中的,包括运行中的和交付使用停机待用的交通工具。因为只有破坏这样的交通工具,才可能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破坏正在制造或修理中,尚未交付使用的交通工具,通常不会给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其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行为,并且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破坏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放火、爆炸、拆卸或砸毁重要机件,故意违章操作制造事故,在修理中制造隐患并交付使用等。实施破坏行为足以使火车等特定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才构成本罪。所谓倾覆是指车辆倾倒、颠覆、船只翻沉、航空器坠落等。所谓毁坏是指使交通工具完全报废,或受到严重破坏,以致不能行驶或不能安全行驶。倾覆、毁坏危险则指破坏行为虽未实际造成交通工具倾覆、破坏,但具有使之倾覆、毁坏的实际可能性和危险性。通常只有破坏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重要部位和机件,如交通工具的操作驾驶系统,制动、刹车系统,以及破坏船体造成行船危险等,才可能产生这种实际可能性和危险性。有些破坏行为,使交通工具门窗破碎,车身表现凹陷,油漆剥落,从表面看,遍体鳞伤,但其机体性能完好,不影响安全运行,因而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有些破坏行为,从表现看,机体完好无损,但其关键机件遭受破坏、拆卸,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则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因此,认定破坏交通工具的破坏程度,不应以给交通工具本身造成损失的价值大小为标准,而应以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为根据。有的破坏行为可能只拆卸一个螺丝钉。一个螺丝钉本身的价值不大,但由于被拆卸,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就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一般而言,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者毁坏的危险,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判断:

1.要看被破坏的交通工具是否正在使用期间。所谓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不仅包括正在行驶或者飞行中的交通工具,也包括经过验收,在交付使用期间,停机待用的交通工具。因为,只有破坏这种正在执行和随时可能执行运输任务的交通工具,才能够危害公共安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如果破坏正在制造、修理中的,或者已经报废的,或者虽然制造出成品,但尚未交付使用的交通工具。由于不可能构成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因此,不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而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但是,如果负责修理交通工具的人员,在修理中故意进行破坏,或制造隐患,将受到破坏或尚未修复的交通工具交付使用,则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2.要看破坏的方法和部位。一般地说,只有使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或者用其它方法破坏交通工具的重要装置部件,才足以造成车翻、船沉、航空器坠落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例如,在长途公共汽车中途停车休息时,甲把汽车的重要部件刹车泵偷偷拆下,汽车开动后,因不能刹车而造成翻车事故,致多人伤亡,甲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如果只破坏上述交通工具中一些不影响安全运行的协助性设备,如门窗、玻璃、灯具、卧具、坐椅、卫生设备等,则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情节严重的,可以按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破坏交通工具只要达到足以使之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的既遂。本罪是否存在未遂,刑法理论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否定未遂存在的观点认为,本罪属于危险犯,以行为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作为法定的既遂标准。而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就具备了这种危险性,已经达到既遂状态,因而无既遂与未遂之分。肯定未遂存在的观点认为,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是以行为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危险状态作为既遂的标志,通常行为实行终了才会产生这种实际危险状态。如果行为人虽已着手对交通工具进行破坏,但尚不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危险状态,就构成本罪的未遂。比如,行为人刚着手破坏汽车的刹车系统,未容剪断刹车管即被当场抓获,而未得逞,就应按破坏交通工具未遂犯处理。后一种意见较为合理。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破坏行为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的发生。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泄愤、邀功请赏或嫁祸于人而蓄意制造事故,出于贪利而盗窃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重要部件,出于流氓动机故意捣乱破坏等。无论出于何种个人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5 11:24:19

我需要汪清县的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稍后我让律师回复您。

2026-02-05 08:58:03

经济纠纷获三倍赔偿金额是多少

最近回复:

(一)消费者遇到可能存在欺诈的经济纠纷时,要保留好消费凭证,如发票、合同、交易记录等,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证据。 (二)与经营者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其欺诈行为,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三倍赔偿要求。 (三)若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协助处理。 (四)还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6-02-05 08:07:23

律师收费一般遵循怎样的标准

最近回复:

(一)若寻求律师服务,先明确案件性质。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及部分刑事案件,按政府指导价收费,可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咨询具体收费范围,做到心中有数。 (二)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案件和非诉讼业务,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收费时,要了解律师收费方式,如计件、按标的额比例、计时、风险代理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三)在与律师沟通时,要求其详细说明收费考虑的因素,如耗费时间、案件难易、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等,避免后续出现收费争议。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2026-02-05 04:34:42

假如律师打官司要债十万,应得律师费多少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律师收费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案件复杂程度、地区经济水平和律所规定等。不同因素会导致收费有较大差异。 (2)收费方式多样,按比例收费在不同经济地区有不同标准。经济不发达地区比例为5%-10%,经济发达地区为3%-5%。 (3)固定收费一般在3000-8000元左右,这种方式不与案件标的额挂钩。 (4)风险代理收费是前期不收费或少量收费,收回款项后按10%-30%甚至更高比例提成,对律师和当事人都有一定风险和机遇。最终具体费用需与律师协商确定。 提醒:在与律师协商收费时,要明确收费方式、金额及支付时间等细节,不同案情收费可能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3:58:51

官司胜诉了律师费究竟由谁来付

最近回复:

1.通常官司胜诉后律师费由聘请方自行承担,因为其并非诉讼必然产生的费用,遵循“谁请律师谁付费”原则。 2.但存在特殊情形,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其一,若双方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像金融借款合同、知识产权类合同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律师费,法院一般会支持。其二,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如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决败诉方承担一定律师费。 3.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若希望律师费由对方承担,可明确写入合同条款。遇到法律规定可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案件,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合理主张权利。

2026-02-04 19:27:59

有没有擅长电商相关的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 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2026-02-04 16:08:43

请间一下朱律师你们这里先帮我办理事后付钱可以吗

最近回复:

可以委托律师风险代理。

2026-02-04 15:44:55

调取卷宗多少钱

最近回复:

具体要看掉哪些卷宗了

2026-02-04 14:35:40

你好,王律师,请问你们律师事务所在东至吗?

最近回复:

不在,律师事务所在合肥

2026-02-04 10:37:47

律师费应当在什么时间支付

最近回复:

(一)在与律师事务所沟通时,充分表达自身对于费用支付的想法和财务状况,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二)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律师费支付时间和方式的条款,如有疑问及时与律师事务所协商修改。 (三)若选择按阶段支付,要明确每个阶段的界定和费用金额,避免模糊不清。 (四)若采用案件结束后支付的风险代理方式,详细约定胜诉或执行到款项的判断标准以及收费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等条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对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