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过失决水罪 > 过失决水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

(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上述客观方面的特征是本罪区别于失火、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等犯罪的关键所在。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并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引起的水灾并未预见,而且根据案件发生时的主、客观情况看,行为人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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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04:33:37

拆除水利设施将会受到什么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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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水利设施,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行为。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要求限期补救,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会提升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2)拆除行为若致使水利设施损坏,进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拆除者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若该拆除行为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拆除水利设施要按规定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获批后才可进行。 提醒:擅自拆除水利设施风险极大,涉及行政、民事甚至刑事多方面责任。不同拆除情况对应法律后果不同,建议提前咨询了解。

2026-05-06 23:31:56

60年代生产队分的晒谷场,后来种菜种果树,至今还有果树,现在祖业人要抢回,我们该怎么做

最近回复:

60 年代生产队分给你们的晒谷场,你们一直用到现在(种菜、果树),使用权依法属于你们;对方以 “祖业” 为由来抢,法律上站不住脚,你们可以依法守住。

2026-05-03 11:03:52

修公路遇到麻烦了,有人拿出自留地证不让过,还有房产证,但是他房子倒塌二十年了,并且在其他地方其他队修了房子,在其他队拥有土地,那这个房子和自留地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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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首先,自留地证和房产证是土地和房屋权利的重要凭证,但权利的行使也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如果房子已经倒塌二十年,且当事人在其他地方有房屋和土地,那么原房屋和自留地的使用情况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其他方面,需要考虑土地的性质、用途以及是否符合规划等因素。再次,如果修公路是符合公共利益的项目,且经过合法程序,那么在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可以依法推进。最后,建议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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