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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口头请假批准算旷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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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6963人看过
导读:口头请假在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就不能按旷工处理,旷工的认定标准是没有正当理由不去工作,关键是没有经过负责人的批准,不过,如果公司明确规定请假的时候应该提交请假条,员工最好执行公司劳动纪律、避免 造成不必要的争议。
员工口头请假批准算旷工吗

一、员工口头请假批准算旷工吗?

口头请假负责人批准的就不算旷工,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二,没有正当理由;

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二、员工旷工公司可以开除吗?

员工旷工公司可以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公司以旷工为由违法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本人口头请假,在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旷工处理的做法是不合理,但是,在口头请假的时候最好要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找同事作证。如果员工构成旷工,公司是可以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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