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以诈骗罪涉及的标的额达六十万元为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应依法予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伴有罚金或没收财产等严厉惩罚措施,这是由于这类犯罪活动造成的损失数额已超出了普通意义上的"巨额"范畴。
根据我国对应的法律标准,行为人从事诈骗行为诈骗金额在人民币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以及五十万元以上的程度,都应该被予以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之分类。
具体来讲,我们所讲的诈骗罪,通常状况下是指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编造虚假的信息或者掩盖真实情况来获取所谓的"较高额度"的公有财务的行动。
这种犯罪行为所针对的主要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产物权,并绝不出售其他类型的非法利益,至于对象的选择,同样要排除参与金融机构的信贷活动。
从客观角度来看,诈骗罪主要体现为采用欺骗手段获取数额较大的公有财务,首先,行为者必须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该种欺诈行为会让对方产生错误的认知,再者,构成诈骗罪的前提在于受害者陷入错误认识并进行财产处分,最后,当欺诈行为导致受害者处理财产后,行为者即获得财产,进而致使受害者的财产遭受损失。
总的说来,电信欺诈罪是由一般主体构成,只要达到法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常人,均有可能成为此类犯罪的实施者。
在主观层面对待诈骗罪,首要的表现方式是直接故意,且需具有非法侵占公有财务的明确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