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户主可以踢出户口薄里的成员吗问题解答如下,
1、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2、对于户口迁出问题,户主是没有办法强行让户口本上的人迁出的,而且迁出户口还必须得有具体地点进行户口接收、落户。
3、户口问题不属于受理案件范围,可以直接找公安机关户籍科室处理具体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扩展资料:户口迁出办理材料: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准予迁入证明》(取得准迁证的提供)(原件)(户口准迁证需到入户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