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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同时,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税务一般都比较简单,自公司成立拿到税务登记证的次月起,就要开始申报缴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的税种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现在公司报税基本上都是采用网上申报,只要在网上操作就可以完成申报缴税。<br/>1、网上申报一般都是登陆当地税务系统。<br/>2、首先是国税,进入国税局网站首页,右侧有“办税服务厅登录”<br/>3、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国税纳税人登录”<br/>4、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以及密码就可以登录进去,进行纳税申报了。<br/>5、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最长的那一串数字,纳税人的密码默认为8位纳税人编码。首次登录以后可以进行修改。<br/>6、国税申报完成之后,就需要进行地税的纳税申报。<br/>7、同理,也是登录地税局的官网。<br/>8、点击进入地税局官网,选择“电子税务局”<br/>9、进去之后会显示登录页面,电子税务局提供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各种功能。<br/>10、申报缴税需要登录系统,有三个登录方式,最常用的是手机动态码登录。获取绑定的手机验证动态验证码就可以登录了。<br/>国税和地税都需要申报。地税系统现在都是采用手机动态验证码登录,需要去税务办理绑定。
<br/>1、购买的办公用品没开发票,是不能入账的。如果取得发票由别人代付货款的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其他应付款-某某某<br/>2、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br/>3、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家庭纠纷,警方在处理时还是以调解为主。如果伤情不重,在调解成功后,就没有鉴定必要了。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出租房用电属于商业用电还是住宅用电需要看房屋本身是商业用途还是住宅用途;<br/>1、商业用电是指:在流通过程中企业专门从事商品交换(含组织生产资料流转)和为客户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的,并以盈利为目的这些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电力,称之谓商业用电。<br/>2、包括:商业企业(百货商店、连锁店、超级商场、信托商店、贸易中心、粮店、货栈、饮食、旅业、照相、理发、洗染、浴池、修理)、物资企业、仓储、储运、旅游、娱乐、金融、房地产业的电力用电及信息业用电。<br/>3、住宅用电是指居民用于生活而产生的电,是生活用电;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欲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应当符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br/>(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br/>(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br/>(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br/>符合前提条件,才能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办理审批与出让程序。<br/>审批与出让程序分为两种情况:<br/>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br/>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后没有房产居住,申请廉租房需要申请人在离婚2年之后满35周岁并且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向当地的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之后进行申请。<br/>一、申请条件:<br/>1、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br/>2、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br/>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br/>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br/>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br/>二、不得申请条件:<br/>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br/>2、离婚不足2年的;<br/>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br/>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br/>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br/>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br/>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br/>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br/>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br/>三、办理程序:<br/>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br/>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br/>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br/>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br/>5、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扩展资料《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通知提出,从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br/>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br/>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br/>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申请人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最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使用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这事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我国,而不是法定诉讼代理人。为防止被代理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法定代理人无须被代理人的授权即可自由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裁判所针对的是当事人,而不必终结诉讼。法定诉讼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法定诉讼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情况、进行调解。这就决定了法定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和诉讼地位上,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应诉,法定诉讼代理人也应履行当事人所应承担的一切诉讼义务,但他们与当事人仍然存在区别。尽管法定诉讼代理是全权代理、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法定诉讼代理人具有类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继续诉讼,如果法定诉讼代理人死亡,法定诉讼代理人是为补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诉讼行为能力上的欠缺而设置的,一方面人民应对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另一方面法定诉讼代理人如果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求采纳为满意回答,因此法定诉讼代理是一种全权代理。同时、提起反诉等:法定诉讼代理人只能以当事人的名义或应诉,与委托诉讼代理人有很大的不同,如。法定诉讼代理人毕竟不是被代理人本人;在诉讼中
车辆可以过户,车牌不允许过户,车辆过户,会会注销车牌。车主持车辆满3年,可以过户时候申请保留车牌半年。《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br/>(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br/>(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br/>(三)机动车登记证书;<br/>(四)机动车行驶证;<br/>(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br/>(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br/>(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br/>(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br/>(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可以一并裁判。”因为二审程序针对的是一审判决,如果对你所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二审终审后,将剥夺另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因此,上诉时如果你增加诉讼请求,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会告知你另行。
你考虑到的很全面既然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就必须为你参保,否则违被处罚,即使你些所谓的不参保的申请也无济于事,这个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社保稽核、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会认可的,就是废纸一张。建议考虑清楚后向公司说明情况要求更正个人信息(有些单位会以劳动者不诚信的名义开除,但也见过公司参保后为其更正信息的,请慎重考虑)。并不是说18岁以下都不能工作,而是未满18岁的从事的岗位有一定限制而已。《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如果不超过总房面积的3%是在规定范围内。超过可以拒绝交房并且解合约。 新交付的房子需要缴纳的费用: <br/>1、按照房价款的3%缴纳维修基金,办理房产证。 <br/>2、按照开发商的要求缴纳暖气、煤气、有线电视等开户费。 <br/>3、按照套内建筑面积缴纳三个月或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前期物业公司收) <br/>4、需要装修的,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完成后退还。 <br/>5、测量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补缴差价。 <br/>6、仔细验房,将不合格的质量问题跳出来,让开发商整修。
行为人持刀闯入他人住宅行凶,若其主观意图是故意,则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2条,是故意罪(未遂)。但若其主管意图为故意伤害,则其行为便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4条,是故意伤害罪(未遂)。刑法第23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232条: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br/>可以让双方到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进行调解。<br/>【法律依据】<br/>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br/>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br/>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br/>(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br/>(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br/>(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br/>(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br/>(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br/>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能在公司那边查询。<br/>工伤保险没有个人账户,当事人不能从网上查询。<br/>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没有个人账户,网上也就不能查询。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名册,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照规定的费率核定用人单位缴费金额,由用人单位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建立有参保人员名册,但不提供个人网上查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r/>(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br/>(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br/>(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br/>(五)因本法<br/>第二十六条<br/>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br/>(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单位有以上情况员工就可以急辞职,不需要公司批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下的,为“数额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因此根据所在地不同判刑也不同。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br/>1、卖淫被拘留,也会有相关违法记录。 <br/>2、大家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br/>1、应当理解为已经过一次。<br/>2、《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4<br/>4、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的,人民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要少的政策。<br/>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在二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核准,执行死刑。这里的故意犯罪,应仅限于表明犯罪人抗拒改造、情节恶劣的故意犯罪,而不是泛指任何故意犯罪。对于故意犯罪,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对于在死刑缓刑期间实施轻微故意犯罪的,应根据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并罚,并从新的判决决定之日起重新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时间。<br/>《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br/>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中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承担。
<br/>一、2019产假政策最新规定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称规定),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全面二孩”政策落地至今,全国有25省份陆续将产假延长至128天至158天,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及河南产假接近半年,甚至可休1年。按该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则按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br/>二、产假待遇<br/>(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br/>(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2019年产假最新规定2019年产假多少天<br/>(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br/>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br/>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br/>(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涉嫌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十七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刑罚。具体量刑由依法判决确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br/>(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br/>(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br/>(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br/>(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br/>(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br/>(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br/>(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发生的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劳动争议受理的范围,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条款如下:<br/>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br/> <br/>(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br/> <br/>(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br/> <br/>(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br/> <br/>(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br/> <br/>(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br/> <br/>(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方提出当事人肇事逃逸,是要对此进行举证的,没有证据,是不会采信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二条的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br/>(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br/>(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br/>(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br/>(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br/>(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br/>(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br/>(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br/>(五)严重超载驾驶的;<br/>(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br/>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br/>第二条<br/>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br/>(一)至<br/>(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民事诉讼法》<br/>第十二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br/>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br/>(一)当事人的陈述;<br/>(二)书证;<br/>(三)物证;<br/>(四)视听资料;<br/>(五)电子数据;<br/>(六)证人证言;<br/>(七)鉴定意见;<br/>(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br/>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br/>第七十五条 人民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盗窃罪以涉案金额定罪处罚,涉案3000元,基本属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标准,依法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各省市对盗窃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地标准参考。 法律依据: <br/>1、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br/>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br/>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br/>2、《刑法》<br/>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证驾驶同时使用假证怎么处罚<br/> <br/>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第四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许可的,应当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br/> <br/>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养老保险参保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两张(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城镇居民户口本原件《档案委托管理卡》。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比例及金额:缴费基数:个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纳比例:按照当年相关规定执行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四、缴费方式及时限:持《档案委托管理卡》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现金方式缴纳。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老保险金,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办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缴费时间是当年基数出来后每月120日。
农村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土地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的承包是以“户”或者说“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虽有家庭成员死亡,但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死者的土地份额由其家庭内其他承包人承包,不发生继承问题。只有在承包户成员全部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才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当然,最后一个死亡成员应当获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 理论上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自集体成员和集体组织的合同规定,是一种约定权利而非法定权利,不属于可继承的权利。
【法律意见】<br/>1、两人离婚后继续在一起生活以后所得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br/>2、可以。<br/>3、离婚时算。<br/>4、不算共同财产。<br/>5、算是出轨,是过错方。<br/>【法律依据】<br/>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br/>(一)工资、奖金<br/>(二)生产、经营的收益<br/>(三)知识产权的收益<br/>(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br/>(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br/>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自建房能不能买卖,首先要看这个自建房是不是合法的,如果根本不是合法的,就不存在买卖的问题,买卖房屋,其实也是转让所有权,农村房子也不例外。所以最核心的就是这个自建房到底有没有证,如果有,证明是合法的,可以转让,现在好多农村自建房其实都不合法的。我国对土地控制越来越严格,尤其是建筑用地。农村建房必须是有本村户口的村民,个人要向村委会申请划定房场,划得房场后向乡镇政府递交建房申请书,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再报县级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然后,凭县级政府的发给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向建设规划部门申请建筑规划,再凭以上手续由乡镇政府“放线”,即可施工了。施工结束后,由规划部门验收合格后,凭以上手续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
如果理赔金额没有超出保额,保险公司就会全赔。对方的损失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自己车辆损失要用车损险为赔偿。 <br/>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br/>第三者保险定义: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br/>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较常见的车损:碰撞、倾覆(翻车)、自然灾害等(冰雹、暴雨、爆炸等等)。
【法律意见】【法律依据】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76号)有关规定: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派出所无法查询婚姻登记信息,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新闻发布会2012年7月24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经过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多年以来的共同努力,截至今年6月底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目前,民政部已初步建立级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审查。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对推进婚姻登记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一是宣告结束手工办理婚姻登记的时代,全面实现婚姻登记工作计算机操作和信息化管理;二是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审查,可以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三是为进一步转变婚姻登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制度变革提供了技术支撑;四是为启动“全国公民婚姻状况数据库”建设、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民政部门还将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数据库建设,逐步提升数据完备性,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深度挖掘数据应用、统计分析等功能,为社会管理决策提供支持。积极推动与系统判决、调解离婚信息,与门境外办理婚姻信息及港澳台地区婚姻信息的查询、交换和共享,逐步建立完善“全国公民婚姻状况数据库”建设工作。积极争取立法改革,探索打破在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限制,推进婚姻登记制度变革。以信息化为依托,继续推动开展网络预约登记服务,探索优化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工作流程,以进一步提高当事人婚姻质量。加强沟通协调,探索推动婚姻登记信息与公安部门公民户籍身份信息的联网,开展与司法、住建等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试点工作,以进一步体现联网工作现实意义,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和人性化的服务。参考民政部网站,rticle/zwgk/mzyw/201207/.shtml
您好,车辆撞人后肇事逃逸,如果去,会判赔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项目。根据《》第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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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各项人身损害费用。一般应当以医疗费发票和医疗费单据为准。此外,一些没有正式发票的专家出诊费等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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