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了解,关于婚姻诉讼费用的收取,现行标准为50元到300元不等。
若涉及到财产分割事宜,在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前提下,我们将无需另外缴纳费用;
但倘若财产总额超越了这一范畴,则超出的部分需要按照0.5%的比例进行额外支付。
此外,婚姻诉讼费用还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开支:
首先是案件受理费,其次是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以及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时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及误工补贴等相关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