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能拿多少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不过,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自动延续的是否要重新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自动延续的,是否重新签订合同需分情况。若劳动合同中有自动延续条款且符合法定情形,自动延续期间原合同继续有效,双方权利义务按原合同履行,可不重新签订。但重新签订合同能明确新的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纠纷。如岗位、薪资等有变化,重新签订可对这些内容重新约定。若没有自动延续条款却继续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及时签订新合同,否则自延续一个月起,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自动延续时重新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三、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约上班怎么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劳动者继续工作的,法律关系认定及权利义务如下:
1.视为继续履行原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单位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34条)。
2.未签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在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续签书面合同,逾期未签的,劳动者有权自期满后第2个月起主张每月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劳动合同法》第82条);若满1年仍未签,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主张截止至满1年时。
3.终止劳动关系的补偿: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关系,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6条);若劳动者主动终止,则无需支付补偿。
建议劳动者保留用工证据(如考勤、工资流水),必要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当我们在探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能拿多少补偿金时,其实还有些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补偿金的计算可能会涉及到工资基数的确定,工资是按照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计算,这在实际中可能会引发疑问。另外,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但员工仍在公司继续工作,后续又该如何处理劳动关系和补偿问题。要是你对劳动合同到期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工资基数标准,以及后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团队会为你详尽解答,给你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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