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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一定要给员工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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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1 · 1131人看过
导读:企业并非一定要给员工医疗补助金。依据法律,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若员工医疗期满能胜任工作,企业正常履约,则无需支付,支付需满足特定条件。
企业是否一定要给员工医疗补助金

一、企业是否一定要给员工医疗补助金

企业并非一定要给员工医疗补助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若员工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比如员工医疗期满后能胜任工作,企业正常履行劳动合同,此时企业无需支付医疗补助金。所以企业支付医疗补助金需满足特定条件。

二、企业不给员工医疗补助金是否违法

企业不给员工医疗补助金是否违法需分情况判断。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若员工符合上述条件,企业不给医疗补助金则违法,员工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若不符合条件,企业不给不违法。

三、企业拒付工伤医疗补助金有无法律风险

企业拒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存在法律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若企业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该补助金则由企业支付。

企业拒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仲裁机构会依法裁定企业支付,若企业不执行仲裁裁决,职工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企业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影响企业信誉和正常经营。所以,企业应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避免法律风险。

在探讨企业是否一定要给员工医疗补助金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医疗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确定的,通常会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另外,若员工对企业发放的医疗补助金数额存在异议,该通过怎样的途径去解决。这些与企业是否给员工医疗补助金紧密相连的问题,可能会让很多人感到困惑。如果您对企业医疗补助金的更多细节,像发放流程、争议处理等有疑问,别让疑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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