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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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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8961人看过
导读: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中,并不会因为劳动者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就一定会认为属于工伤,此时需要先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而在认定确实构成工伤之后,则还要进行鉴定,看劳动者实际的伤残等级是怎样的,之后才能作出相应的赔偿。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不一样,那其中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Ⅹ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4)视觉障碍,包括: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6)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7)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8)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9)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影响容貌;

(3)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O”);

(4)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2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5)轻度张口受限,影响容貌;

(6)颞颌下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

(7)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

(8)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 10% 以上;

(10)鼻尖缺失(或畸形)。影响容貌;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4cm’以上,影响容貌;

(12)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以上,影响容貌;

(13)头皮无毛发ZOom’以上;

(14)颅骨缺损直径Zcm以上,遗留神经系统部分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直径4cm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5)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容貌变形。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 颈部损伤致:

(1) 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以上。影响体形.

5、 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2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脾破裂修补;

(3) 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7、 盆部损伤致:

(1)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 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4) 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部分切除或修补;

(6) 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 膀眈破裂修补;

(8) 尿道狭窄;

(9) 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8、 会阴部损伤致:

(1)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影响功能;

(2)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 一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5)阴囊瘢痕形成,功能严重障碍。

9、 外阴、阴道损伤致瘢痕形成,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 肢体损伤致:

(1)一手掌缺失 5 %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1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4)一足弓结构破坏l/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1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25%以上;

(6)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7)一上肢缩短4cm以上;

(8)一下肢缩短2cm以上。

11、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有一点是要注意的,就是在不同的事故中,其实对应的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不同的。当然,涉及到的赔偿肯定也是存在一定的差异。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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