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劳动者要付违约金
一般而言,仅两种情形劳动者需付违约金。一是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数额不得超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哪些情形劳动合同视为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劳动合同视为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者虚构学历、工作经历等骗取工作机会。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例如约定劳动者自行承担工伤责任等条款。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像约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条款。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若对劳动合同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一旦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报酬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三、哪些情形劳动者可获双倍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劳动者可获双倍赔偿金: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却单方面解除,像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孕期等解除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当我们明确哪些情形劳动者要付违约金后,实际维权中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一是违约金数额并非单位单方决定,若约定远超实际损失,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调整;二是部分情形(如竞业限制)下,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可能二次追责。不少劳动者遇到违约金纠纷时,常因不清楚举证要点或法律适用规则陷入被动。若您正纠结违约金是否合法、应支付的具体数额,或想了解违约后的补救办法,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劳动法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厘清纠纷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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