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认定

(一)罪与非罪

虽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没有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的规定,但是,并非一经实施了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就无例外地构成犯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不宜按犯罪论处。应当指出的是,《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主体是依照国家规定不具备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上述物质资格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是看其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这是考虑到有的毒害性物质涉及范围很广,如日常生活中民间使用相当广泛的灭鼠药等。实践中,未经批准少量制造用以灭鼠虽属非法,但不一定危害公共安全。其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适用《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以犯罪处理。考虑到有的毒害性物质范围很广,如日常生活中民间使用相当广泛的老鼠药等。不具备制造资格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少量制造用以灭鼠虽属非法,但也不一定危害公共安全。因此,不一定要定罪处罚。可适用《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处理。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区分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等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观方面不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的主体是依照国家规定不具备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上述物质资格的自然人或者单位,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犯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主体是依照国家规定取得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资格的人或单位,主观上表现为过失犯罪。如医疗、科研教学和生产厂家,如果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违反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而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与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的界限

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两者在客观行为方式及行为对象上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明显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的管理制度;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的对外贸易管制。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的行为,其中的买卖、运输、邮寄必须是在境内非法买卖、运输、邮寄上述物品;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出国(边)境的行为。为走私而违反我国的对外贸易管制,逃避海关监管或边防检查,非法运输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进出国(边)境的,则构成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

(3)主观故意不同。如果明知是走私进口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而直接向走私人购买,或者明知是走私人购买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进行走私出口而卖给走私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在内海、领海收购、贩卖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没有合法证明的,则不构成本罪,应以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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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1 10:01:44

把活承包给包工头工人受伤了他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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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与工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包工头应当承担责任。

2026-05-22 15:04:38

你好,电梯曳引机坏了,未到五年,21年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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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后可以处理 方便了解一下情况?看不到联系方式?怎么联系你,留言给你打过去或者加您

2026-05-21 20:27:57

政府修路工程 我在劳动局交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两年了 工程还未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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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这个工程是哪里的。

2026-05-18 12:58:08

你好,我想咨询下装修纠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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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哪方面的问题呢 您是甲方还是乙方

2026-05-17 19:58:23

装修板材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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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板材被调换属违约行为。收集合同和实际材料证据要求装修公司更换或赔偿差价。协商不成向12315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2026-05-13 20:49:12

你好,在新的小区,接到敲墙业务,由我包工给别人做,做一套结账一套,工人在操作时出了事故,应该如何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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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责任划分需考虑双方合同约定、事故具体原因等。建议明确安全责任归属,同时检查是否有购买相关保险。方便的话,可以现在电话沟通。q

2026-05-06 22:27:44

工程己经完工,甲方已在营业中,老板没付劳务费,一审老板败诉,他捉起上诉,工程质量问题拒不支付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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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且甲方已营业,原则上应视为工程质量合格。老板以质量问题拒付劳务费,需提供充分证据。一审败诉后上诉,应关注上诉理由及证据。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6 14:13:52

祁东两套房子装修质量出了问题 需要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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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装修质量出现问题,首先可以尝试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装修前后的照片、第三方鉴定报告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修复或重做等。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4 22:52:13

想了解,建筑施工事故赔偿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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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方便电话沟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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