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一级工伤产残赔偿方案及其计算规则如下所示:
首先,该等级下的赔付项目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伤残补助金、劳动津贴以及生活护理费用等;
其次,一些附加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补充费用、交通出行费用以及膳食费用等。
至于其详细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伤残补助金的计算基础是员工在受工伤期间的二十七个月的个人工资水平;
第二,劳动津贴的发放标准则为员工本薪的百分之九十;
最后,其他相关费用的金额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