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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议及时报警,进行法医鉴定。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br/>(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br/>(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br/>(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实际上,根据造成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不同,其违约责任划分,定金退还与否的结果也会不同,从以下几个原因分析:<br/>卖方原因<br/>1、开发商原因<br/>提示:这个时候属于开发商原因造成双方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定金、首付款。<br/>2、卖房人原因<br/>提示:这种情况是由于卖房人隐瞒共有人真实信息造成的违约,购房人可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br/>购房人原因<br/>房贷办不下来还有一种原因就是购房人自身的问题,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最常见的要数征信问题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记录是非恶意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或者去试试其他银行,每个银行的信用评分标准是不同的,会有一些银行相对宽松一些,只要信用记录不是很差,一般来说都能获得贷款。<br/>但是如果逾期很严重,比如信用卡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且逾期金额较大(一般500元以上),贷款肯定会被拒的。<br/>提示:提供虚假材料、征信不良,这些是购房人的问题,需要其承担违约责任,无法拿回定金。<br/>非买卖双方的原因<br/>有一种情况,就是贷款已经通过了银行审批,但是还没放款,买卖双方只能耐心等待放款。提示:如果因为政府或银行规定导致发生变化,如停止房贷业务,买卖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购房者可以到申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定金。
<br/>1、如果没有赔偿受害人损失,没有取得受害人谅解,会判处被告人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不能判处缓刑。<br/>2、《刑法》<br/>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br/>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br/>(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br/>(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br/>(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扣车的法律依据实际上是对发生事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行驶证进行检验、鉴定法定程序上来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是应当扣留双方机动车并对其进行检验鉴定的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别重大的可以由主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上级公安机关延长既然你说是轻微伤那就不谈延长工作日这个词相信你也明白法定节假日、周末是不计算在内的车辆检验鉴定报告下发时就不能扣车了但这里有个特殊情况对方可以以准备为由申请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如果到这步扣车是没有期限的一直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这是后话交警确实没有权力要求伤者出院他们只是事故责任认定的机关有调解的职责但当事人各方中有任意一方不同意交警部门调解的话他们就不能参与这里有个小方法估摸着你应该有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对方赖着住院就不用怕该垫付的就垫付毕竟你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一定要拿到医院的费用清单你交了钱是有权利拿的并请教其主治医生伤者是什么时候开始停药的(医院不敢乱输液的输多了会出事)保留所有单据让对方住院就是了从停药之日起所有费用是应当对方自行承担的你也可以以此为由据理力争迫使其出院一旦出院就可以下认定取车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的,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才可以办理的,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异地只可以补办和换领居民身份证。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br/>1、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br/>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br/>3、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扩展资料: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方式目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犯罪金额六万元可能缓刑。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br/>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br/>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br/>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用假学历证求学,求职等犯法。【2】考试时如果被查出,会被取消入学考试成绩,要是被录取了,查出来是假学历,会被开除学籍。会被学校通报,在档案上记载,甚至取消几年的考试资格。【3】求职时造假学历,被单位录取,如果被查出,会被开除。【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br/>(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br/>(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5】伪造、使用假学历的,学校和单位甚至可以报警,给使用者以治安管理处罚。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br/>(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br/>(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br/>(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br/>(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br/>(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br/>(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仲裁前置,不服才可以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br/> 第( )号<br/> 您于 年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岗位是 。现因下列第____(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 年 月 日签订的为期 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br/> <br/>1.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br/> <br/>2.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r/> <br/>3. 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br/> <br/>4.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br/> <br/>5. 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br/> <br/>6. 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br/> <br/>7.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br/> <br/>8. 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br/> <br/>9.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br/> <br/>10.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br/> 1<br/>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br/> 请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br/> 特此通知<br/> 公司名称(盖章)<br/> 年 月 日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案件的,及时报警处理。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br/>(一)妇女、奸节恶劣的;<br/>(二)妇女、奸淫多人的;<br/>(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br/>(四)二人以上的;<br/>(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要交增值税。物业管理属于生活服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属于居民日常服务,连续12个月应税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及以上,按照6%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未达到500万元,则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这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就会撤销立案;如果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是要判刑的,还款只是可以减轻处罚的量刑因素。<br/>《刑法》<br/>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br/>(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br/>(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br/>(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br/>(四)恶意透支的。<br/>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br/>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br/>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r/>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br/>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的民间纠纷要是立案的话都是民事案件,但有一些类型的犯罪案件,可能会同时违反我国多条法规。如果案情复杂的话,有可能在民事诉讼过程当中还涉及到刑事犯罪,那会不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变成刑事案件呢 <br/>(一)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如果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二)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br/>《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br/>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br/>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br/>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br/>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br/> 法律依据:<br/>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br/>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br/>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br/>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项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只有指纹没有口供、没有物证就不能定罪。 指纹属于证据的一种,如果只有指纹,没有其他证据就不能定罪量刑。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腰间盘突并非职业病,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并不能判定为工伤。如果是因为工作中突发事故引起的,可以申请工伤治疗。但是以前伤情部分工伤报销范围内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b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br/>(四)患职业病的;<br/>(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br/>(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br/>(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br/>(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开车意外受伤属于交通事故,应该是车辆保险理赔,如果想走社保报销,需要个人参加社保并且凭交警队和单位的两个证明,才可以报销一部分。 <br/>1.交警队证明需要注明交通事故没有责任方给予赔偿,单位证明需要说明员工受伤没有申报工伤。符合上面两个基本条件可以申报社保报销医保类的医疗费用。 <br/>2.意外受伤即使是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也不能直接使用社保卡(医保卡)。社保卡是用来记录个人信息及就医时使用的,陆续还会增加金融等服务,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目前它最主要的用途就是就医,可以实现实时结算。 <br/>3.但是发生交通意外,一般是双方当事人按照交警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通过交警判定各自责任比例,支付各自的住院费用;若是自行出意外,则暂由自己垫付,只有确定没有交通事故第三方给予赔偿时,才可以走社保流程申报予以报销。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单位不按时缴纳公积金是违法的。你可以找公司领导说明,如果公司执意不交,你可以找有关部门举报,或向申诉。注: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br/>(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br/>(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br/>(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br/>(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br/>(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审判,直到作出生效判决。从刑事拘留开始到作出一审判决,通常需要5-6个月左右的时间,特殊重大案件可能出现延期的情况,时间会更长。可能长达一年多。<br/>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br/>【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br/>第三百零四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意见】<br/>【法律依据】<br/>《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br/>第五十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br/>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br/>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br/> 第五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br/> 第五十二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赠与人(甲方): 身份证编号: 。<br/>身份证编号: <br/>受赠人(乙方):身份证编号:<br/>甲方是乙方的 ,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br/>一、甲方(系 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br/>产籍号: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br/>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 年 月 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br/>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br/>四、其它约定事项;<br/>五、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br/>甲方(赠与人)签名: 、<br/>乙方(受赠人)签名:<br/>合同签订地点: <br/>合同签订时间: <br/>年 月 日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br/>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br/>(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br/>(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br/>(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br/>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br/>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br/>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描述: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br/>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1989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br/>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br/>2)致人重伤3人以上的;(<br/>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者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br/>三、上述问题,应该要承担重大责任事故责任。
信用卡欠款5000元,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有可能被银行到的<br/>1、如果是银行向提起民事诉讼的,则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br/>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br/>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br/>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br/>第一百九十六条<br/>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br/>(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br/>(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br/>(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br/>(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br/>(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br/>(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原则上来说,是需要的: <br/>1、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br/>2、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新; <br/>3、再由男女双方共同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登记证明”(各地名称不一)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意见】<br/>要分种类,厨房刀具可以寄,管制刀具不可以。以下为具体划分:<br/>全程经陆路运输的国内件禁止收寄物品:<br/>(1)贵重物品:金砖、银条、现金、铂金等。<br/>(2)可议付的物品:信用卡、电话卡、车票、支票、非现金票证、空白的旅行票证等。<br/>(3)古董和工艺品:如明代的瓷器、精致的玻璃制品等。<br/>(4)医学样品:诊断样品、血样、尿样、人体组织等。<br/>(5)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品。如:火柴、雷管、火药、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体和固体)、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以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用品。<br/>(6)各类烈性毒药、物和精神物品。如:砒霜、鸦片、吗啡、可卡因、、等。<br/>(7)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运的物品。如:文物、武器、弹药、仿真武器等。<br/>(8)含有反动、淫秽或有伤风化内容的报刊书籍、、宣传品、音像制品、激光视盘(CD、DD、D)、计算机磁盘及光盘等。<br/>(9)妨碍公共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br/>(10)动物、植物以及它们的标本。<br/>(11)难以辨认的白色粉末。<br/>(12)液体类:海鲜、含酒精的饮料(啤酒、白酒等)、水剂等。<br/>(13)易碎品:玻璃制品可寄的刀具:不可寄刀具: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已丧偶,但是户口本还显示已婚,需要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当货物实际毛重与托运书上的不一致时,通常应该重新进行查验和复磅,并给予纠正更新有关单据,同时追究责任方责任。 货物实际毛重与托运书上的不一致,在海运方面,属于错误申报(IN<br/>A<br/>CCURA<br/>CYINPARTICULARSFURNISHE<br/>D<br/>BYSHIPPER),因此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和目的港查核托运任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如发现与实际不符,承运人可收取运费罚款。 错误申报通常是海运正本提单背后的条款之一。 而货物交接时,承运人、托运人双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罚款,也由责任方负责。 如果属于进出口货物,海关查验实际重量超过了申报数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br/>(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br/>(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br/>(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br/>(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 <br/>(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
故意伤害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在共同伤害故意的心理支配下所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共同故意伤害犯罪发案率高,涉及人数多,案情复杂多样,因此,要准确地界定其性质、状态并进而解决其定罪量刑问题。 <br/>1.简单的共同故意伤害行为 简单的共同故意伤害行为,又称共同正犯或共同实行犯的故意伤害行为,是指在各共同犯罪人之间没有行为上的分工,即各共同犯罪人都共同直接地实施了故意伤害构成要件的行为。共同故意伤害实行犯在主观上除了有共同伤害故意外,在客观上还有共同实行伤害的行为,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伤害实行犯共同追求一个或多个伤害结果,无论追求一个伤害结果还是数个伤害结果,各共同犯罪人实行的伤害行为相互协调配合,构成—个共同犯罪行为的整体。由于各实行犯行为与伤害的结果都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对这一共同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当共同伤害行为人已着手对他人实施伤害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伤害结果没有发生时,共同故意伤害人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未遂;当共同故意伤害实行犯中有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伤害结果的发生,尽管其余共同参与者并不是伤害结果的直接实施者,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应认为全体共同犯罪人均已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既遂。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二人以上共同对一个人实施暴力打击,结果被害人被打成轻伤或者重伤,但经过公安机关下大力气侦查,根本无法查明究竟是哪一个人的行为直接造成的伤害。对此,怎样处理,在司法机关中出现不同主张。有的主张,对各被告人按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处理;有的则主张,既然无法查明伤害是何人造成的,就没有根据将此伤害结果归罪于任何人,不能受理此案。笔者认为,后一种意见是不正确的。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规则,要求认定犯罪,必须做到“证据确实、充分”,这是完全正确的和必要的。问题在于对哪些事实必须达到上述需求。对于故意伤害罪来说,行为人是否对他人实施了伤害行为,有无伤害的故意,伤害结果与行为人的伤害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等,当然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才能作出结论。假如某人用乱棒将他人打死,显然不能要求证实被害人死于第几棒。对于共同犯罪案件来说,情况显然更为复杂。共同犯罪的成立,并不要求每个参与人都直接实施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的行为,如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行为,也不要求每个参与人的行为都与犯罪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只要共同行为人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参与了伤害他人的行动,伤害结果确实由参与人所造成,无论是由哪一个人行为所直接引起,其他人都应当对伤害结果共同负责。惟有这样,才符合共同犯罪的责任原则,也才能不使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当然,处理上述案件,有两点应当注意:其<br/>一,在二人以上共同殴击他人致人伤害或伤害致死的案件中,经查明有的人有伤害的故意,有的确无伤害他人的故意的,对后者不宜按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处理。其<br/>二,在共同殴击他人致伤或致死,又不能查明何人的行为是致伤、致死的直接原因条件下,应当根据各人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的地位、作用等,确定其应负的刑事责任程度。 关于共同故意伤害实行犯的犯罪中止问题。一般认为,当共同伤害实行行为人中的一部分人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阻止或防止了伤害结果的发生,这部分故意伤害实行犯即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中止;其他没有中止意图和中止行为的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如果共同伤害实行犯中的一部分人自动放弃故意伤害行为,甚至采取了阻止其他共同伤害实行犯的犯罪行为,但仍没有避免伤害结果的发生,则均不成立中止犯,而应以故意伤害罪既遂犯论处,对于采取中止行为的犯罪分子,在量刑上可酌情从轻处罚。 司法实践中,关于简单的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br/>(1)共同故意伤害犯罪行为的实行人事前有明确的伤害故意,经过共同协商并付诸实施造成伤害结果的,一般都应认定故意伤害罪。对主犯和直接实施者按伤害结果量刑,对其他参与者(通常为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可视其未遂或者中止的原因,定罪并从宽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br/>(2)共同故意伤害中,实行人事前没有明确的伤害故意,但根据当时的情况、使用的工具的物理、化学属性,其他行为人知道足以致人伤亡(如实行行为人携带凶器、硫酸等),并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伤害结果的,对直接行为人应定故意伤害罪,对其他人也应以故意伤害罪认定(无预谋的共同犯罪),但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r/>(3)共同行为人事前没有共同伤害的故意,也未预料会有明确的伤害结果,如一般赤手空拳的群殴行为,如造成伤害后果的,对直接后果的实施者和首要分子可定故意伤害罪。对其他参与人一般不宜定故意伤害罪。没有伤害后果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如具备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的,可定聚众斗殴罪,情节不太严重的,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br/>(4)在共同故意伤害实行犯的犯罪中,有时会出现两个“不明”,即伤害结果由谁直接造成的不明或整个伤害行为由谁组织、领导的不明。对于伤害后果由谁直接造成不明的,有主与从之分的,按作用不同分别量刑,没有主从之分的,参与人一律按犯罪后果定罪量刑;由谁组织不明的,由后果的直接造成者负主要责任,其他人依法从宽处罚。 <br/>(5)故意伤害罪中的片面共犯问题。即参与犯罪的人中一方有同他人实施伤害犯罪的共同故意,暗中配合他人实行犯罪,而另一方却不知道有人配合自己实施犯罪的情况。如果伤害结果是由于故意伤害行为人造成的(是在片面共犯的帮助下),则片面共犯和故意伤害行为人都应定故意伤害既遂;如果片面共犯的帮助行为没有导致伤害结果发生的,对片面共犯及实施伤害行为人都应定故意伤害罪未遂。 <br/>(6)伤害行为的同时犯。二人以上同时或先后故意对某人实施伤害行为,但是彼此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没有联系,如甲在伤害乙时,丙与乙也有仇怨,丙也对乙实施了伤害行为,如果能够区分伤害结果的,由谁造成的就由准承担故意伤害罪既遂的责任;如果不能认定伤害结果是由谁直接造成的,则对同时实施者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 <br/>2.复杂共同故意伤害犯罪 复杂共同故意伤害犯罪,是指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人之间存在实行犯、组织犯、教唆犯与帮助犯分工的共同故意伤害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主要存在共同犯罪人之间的关系对故意伤害犯罪的完成与未完成形态的影响问题。一般来说,当共同故意伤害犯罪的实行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未遂时,如果未遂是出于组织犯、教唆犯或帮助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形成的,则实行犯与组织犯、教唆犯或帮助犯都构成故意伤害未遂。当共同故意伤害的实行犯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了犯罪,如果中止系出于组织犯、教唆犯或帮助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则实行犯中止的效力不能及于组织犯、教唆犯或帮助犯,后者应分别以故意伤害罪的预备犯论处(在预备阶段中止犯罪时),或者以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犯论处(在实行阶段中止犯罪时)。如果情况相反,即故意伤害的实行犯的中止不是出于实行犯的意志,而是出于教唆犯或帮助犯、组织犯意欲中止故意伤害结果的发生,并已阻止伤害结果的发生的,则教唆犯或组织犯、帮助犯分别单独成立中止犯,实行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犯;如果实行犯在教唆犯或帮助犯、组织犯的劝说后也自动中止了犯罪,则教唆、组织、帮助、实行犯都构成故意伤害的中止;如果实行犯不听劝阻,执意要给被加害人造成伤害结果,而教唆犯、帮助犯没有有效地防止伤害结果的发生的,则教唆犯、帮助犯与实行犯均成立故意伤害的既遂,但应对教唆犯、帮助犯为中止实行犯的伤害行为而采取劝说阻止行为的情节,在量刑上给予酌情从轻考虑。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br/>这一问题,解答如下:<br/>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br/>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br/>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br/>(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r/>(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r/>(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br/>(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br/>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br/>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br/>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br/>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br/>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br/>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br/>(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br/>(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br/>(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br/>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br/>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br/>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br/>二、根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特殊的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的,因此可能是还没有作出要不要逮捕的决定的,因此可以等一等,你也可以请律师介入,看看是什么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br/>、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br/>(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br/>(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br/>(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br/>(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br/>(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br/>1、属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城市的,可以在对应城市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属于的一般需要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建议直接派出所是否可异地办理,以派出所答复为准。 <br/>2、属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城市的,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其他地区一般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 <br/>3、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016年7月1日,在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肇事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将被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自首情节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劳动者出差至,视为劳动者在出差工作,出现高反的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br/>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br/>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r/>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br/>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br/>5、《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b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br/>(四)患职业病的; <br/>(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br/>(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r/>(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br/>(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br/>(一)项、第<br/>(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br/>(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首长负责制、委员会制和混合制等。首长负责制与委员会制,是按领导集团最高决策人数区分的。首长负责制,又称独任制,即把法定的决策权力集中在一位负责人身上;委员会制,也称合议制,即把组织的决策权力交给两位以上的负责人。首长负责制的优点在于:权力集中,责任明确,行动迅速,效率较高。它的缺点是:受个人的知识、智慧、才能限制,处理问题难免有不周之处;独揽大权,容易导致和滥用权力的现象;委员会制的优点在于:能够集思广益,决策问题考虑比较周详,能够代表各方面的利益。委员分工合作,各当一面,可以减轻主要领导者的负担,避免个人和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委员会制的缺点是:行动不快,效率较低,权力分散,责任不易明确。混合制是指行政组织中,一部分行政管理工作由委员会决策、另一部行政管理工作由首长本人决策的领导体制。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规定判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b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br/>(四)患职业病的;<br/>(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br/>(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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