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兼职合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时才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有效性:
首先,兼职合同的具体条款及约定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出现任何违背其发布政策的情况;
其次,签订兼职合同的各当事方应该在过程中表现出真实、明确的意愿表示;
再次,参与签订兼职合同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确保合同签署行为的合理合法;
此外,兼职合同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式进行签署;
最后,若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有效要件存在,那么这些要件同样需要在兼职合同中得到明确体现。《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