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配偶反对离婚,您仍旧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离婚目的。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携带的文件包括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户籍簿以及详细阐述离婚请求的起诉书及其附件,而后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发起离婚诉讼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和被告的住所地及常驻地址并不相同,通常应由常驻地址所在的法院负责审理案件。
一旦法院正式受理了您的诉求,调解将无法解决问题,经过审理得出结论,判断您夫妇间的感情是否确实破裂,法院将会作出最终的判决结果。
以下几种情况均可被视为婚姻关系已经破裂:
(1)重婚行为或是与他人长期同居;
(2)在家庭内部使用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
(3)长期存在赌博、吸食毒品等恶劣习惯且多次教育无果;
(4)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纠纷长达两年没有共同生活;
(5)其它一切能够证实夫妻关系已然严重破裂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