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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有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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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3 · 1681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要视情况而定。若因用人单位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而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如依据第三十七条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则无经济补偿,关键在于解除原因是否符合法定支付补偿情形。
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有无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有无经济补偿

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需分情况而定。 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形,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如自身发展、家庭因素等,依据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解除,这种主动离职无经济补偿。 所以,关键看解除原因是否符合法定用人单位支付补偿的情形。

二、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间有多久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存在中断情形,如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探讨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有无经济补偿时,答案并非一概而论。若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解除合同可获经济补偿。但若是劳动者主动且无正当理由辞职,可能无法得到补偿。另外,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能涉及经济补偿的约定。你是否正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相关问题呢?若对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形、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明晰权益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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