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士孕期内,若贵司暂停缴纳其社保待遇,孕妇可采取向社会保险征收管理部门寻求举报及投诉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她们还可以选择直接前往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索求损失赔偿。
关于怀孕期间社保中断的问题,尽管可以进行后续补充,但休产假期间社保的缺失仍会产生相应影响。
生育保障津贴是一种针对职业女性因生育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所提供的基本生活补贴。
如果女士已经加入了生育保险计划,那么生育保障津贴将依据就业单位每年职工平均工资的水平,由生育保险基金负责发放。
女工享受到生育保障津贴的情况包括:
分娩期妇女享有带薪产假;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亦可获相应假期;
此外,还有因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而享有的此类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