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的劳动合同中,其需要涵盖以下几方面的主要内容:
首先由甲方(雇佣方)详细填写雇主公司的相关基本信息;
其次由乙方(受雇者)填写个人的具体身份证明及学习简历等相关资料;
再次,双方需就合同期间、试用限制规定以及具体岗位职责和薪资待遇等关键条款进行明确的约定;
最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进行预先约定,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