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概念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查看详细>>
  •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目前暂无相关构成要件,以下是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构成要件,仅供参考:

    一、客体要件

    我国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渎职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渎职犯罪行为不仅会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妨碍国家基本职能的实现,而且还会侵犯公共的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多数情况下还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食品监管渎职行为也属于渎职犯罪,故本罪的客体可认定为食品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督管理活动,同时侵犯公共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本罪的规定,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具体而言,本罪的渎职行为可分为滥用职权行为和玩忽职守行为两种类型。

    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指不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监管职务上的权力的行为,既包括非法地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包括超越本人职权范围而实施的有关行为。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属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再次,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违背。

    食品安全监管玩忽职守的行为,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如擅离职守、马虎行事、搪塞敷衍等。不履行,是指行为人应当履行且有条件、有能力履行职责,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其中包括擅离职守的行为;不正确履行,是指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违反职责规定,马虎草率、粗心大意。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可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一种类型。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存在身份论和公务论的争议。身份论认为,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是一种职务型犯罪,作为犯罪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而公务论则认为,犯罪主体是否国家工作人员,应以是否从事公务来决定,而不问其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资格身份;还有学者主张,应当将身份与公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二者不可偏废,即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者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身份,如果不具有资格身份,则不可能从事公务,而具有资格身份的人,如果从事的仅仅是劳务,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我国《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赋予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对于本罪主体需要结合渎职罪的一般规定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渎职行为可分为滥用职权行为和玩忽职守行为两种类型,所以,对于本罪的主观方面可以从这两个方面出发予以认定。 对于“玩忽职守型”的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学界并无争议,认为其主观方面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但是,对于“滥用职权型”的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学界则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滥用职权的主观心理态度只能是间接故意;

    第二种观点认为滥用职权的主观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第三种观点认为滥用职权的主观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第四种观点认为滥用职权的主观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

    第五种观点认为滥用职权的主观心理态度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破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合法性、客观公正性的信赖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虽然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但宜作为客观的超过要素,不要求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查看详细>>
  •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认定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目前暂无相关认定,以下是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认定,仅供参考: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与《刑法》第九章规定的其他渎职罪间的区别:

    第一、区别标准

    (1)渎职行为是否发生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即是否是对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与食品有关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加工和食品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即食品经营);

    (2)渎职失职行为是否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这里指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应当是指造成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其他严重后果。

    第二、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与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区别

    根据上述区别标准,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等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对食品安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因渎职失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其他严重后果,则定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如果没有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分别按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定罪处罚。

    第三、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区别

    根据前述区别标准,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对食品安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因渎职失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其他严重后果,则定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如果没有发生上述后果,则应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定罪处罚。

    查看详细>>
  •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量刑标准

    1、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2)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3)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4)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5)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2、徇私舞弊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查看详细>>
  •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目前暂无相关立案标准,以下是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仅供参考:

    参照其他相应渎职罪的立案标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相应渎职犯罪的刑罚等同或高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刑罚;

    (2)相应渎职罪的立案追究情形必须是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形。

    根据《刑法》规定,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处刑幅度规定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基本一致,因此,如果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徇私舞弊渎职犯罪并具备有关情形,可以参照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标准规定予以追究。

    对于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个档次,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刑法只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个档次,以上三种犯罪法定刑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处刑幅度规定比较,法定刑明显偏低,因此,如果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及其他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渎职犯罪,不能参照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立案情形规定以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予以追究。

    对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规定了四个量刑档次:

    前两档针对没有徇私情形:

    一档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档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后两档针对徇私情形:

    一档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档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量刑规定后两档,即在具备徇私情节情况下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一致的。由此可以看出,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可比照具有徇私情节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追究刑事责任

    查看详细>>
  •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司法解释

    暂无相关数据!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2 04:06:46

女人因婚外情更受伤要怎样维权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财产方面,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等处理,一方擅自将其赠与第三者,侵犯了另一方财产权益。受损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 (2)离婚维权时,婚外情属于对方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时需要收集对方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对方过错。 (3)人身安全方面,若遭遇第三者骚扰、威胁,可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依据具体情况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提醒:维权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01 09:03:07

婚前作品出版婚后稿费该归哪一方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婚前作品出版婚后获稿费的情况,关键在于判断稿费来源的劳动成果产生时间。 (2)知识产权收益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强调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明确可取得的财产性收益。而婚前已完成创作并出版的作品,作者获取稿费的核心劳动在婚前已完成。 (3)婚后获得稿费只是财产权利在婚后实现,并非婚后创作所得,所以这种稿费本质上源于婚前个人劳动成果,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归创作作品一方。 提醒: 需注意判断作品创作和出版时间节点,不同情况可能影响财产性质认定。若对财产归属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02:56:22

老婆出轨外国人自己不想离婚怎么办

最近回复:

结论: 不想离婚可积极与妻子沟通修复感情,若妻子起诉,向法院表达不愿离婚并举证感情未破裂,还可找咨询师改善关系,同时收集妻子出轨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在此情况下,若不想离婚,与妻子积极沟通表明维持婚姻的意愿和态度,是从情感层面尝试修复关系。当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向法院明确表示不想离婚,并通过举证双方有深厚感情基础、共同经历重要时刻、子女需要完整家庭等情况,来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基于这些证据可能不会判决离婚。此外,寻求专业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帮助,能从专业角度改善夫妻关系。收集妻子出轨的证据,可在后续可能出现的情况中保障自身权益。如果在处理婚姻问题时遇到复杂情况或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8 01:24:13

与外国人签订离婚协议需要多长时间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与外国人签订离婚协议时间不固定,若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且材料完备,签订协议本身耗时较短。 (2)在中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要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3)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条件才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4)一般从申请到完成登记需三十日以上,因为存在三十天冷静期,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出现争议或材料不全,时间会延长。 提醒:办理涉外协议离婚要提前准备好材料,冷静期内慎重考虑,若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1-27 09:42:14

跟外国人协议离婚费用是多少

最近回复:

与外国人协议离婚,主要费用是离婚证工本费,一般仅几十元,但实际中可能有其他费用产生。 1.若双方在中国内地协议离婚,要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按规定缴纳离婚证工本费。 2.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咨询律师会产生律师咨询费,其费用受地区、律师经验等因素影响而有所不同。 3.对财产协议等文件进行公证,会产生公证费用,收费标准因公证事项而异。 建议在协议离婚前,先了解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收费标准。遇到复杂问题咨询律师时,多对比不同律师的收费和专业能力。办理文件公证,提前了解各公证机构的收费情况,以合理控制费用。

2026-01-22 00:24:38

涉外婚姻有团聚签证离婚后如何合法留在国内

最近回复:

涉外婚姻团聚签证离婚后想合法留在国内,可申请变更签证类型。比如以工作为由申请工作签证,需有合适工作单位聘用;若有学习需求,可申请学习签证去学校学习;若有亲属在国内,也能尝试申请探亲签证。总之,要依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签证类型,按规定准备材料申请。

2026-01-21 16:58:27

婚前出版作品婚后稿费夫妻如何分配

最近回复:

1.婚前出版作品婚后得稿费,此稿费属知识产权收益。 2.若作品创作完成于婚前,即便婚后拿稿费,也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3.若婚后另一方对作品有辅助,如联系出版方、修改润色,分割财产时或获补偿。 4.夫妻能书面约定稿费归属与分配,按协议处理。

2026-01-20 15:16:31

跟外国人协议离婚起纠纷要怎么解决

最近回复:

与外国人协议离婚起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若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且纠纷发生在中国,先尝试就争议事项达成新一致。若协商无果,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常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协商解决时保持冷静理性,积极沟通,争取达成新的一致意见。 2.若选择诉讼,要明确管辖法院,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财产证明、子女抚养情况证明等。 3.诉讼中要遵循中国法律规定,配合法院审查离婚协议效力、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若涉及境内不动产纠纷,适用中国法律。

2026-01-19 11:06:33

跟外国老公的婚前协议离婚条件有哪些

最近回复:

婚前协议关于离婚条件的约定,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且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常见的约定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经济补偿等方面。财产分割可对婚前及婚内财产归属和分配进行约定;子女抚养方面能明确直接抚养方和抚养费情况;经济补偿可约定给予条件和金额。 不过,婚前协议不能约定限制人身权利的内容,如限制再婚自由,这类约定违法无效。而且若协议显失公平,法院在诉讼中可能会进行调整。 为保障婚前协议的有效性和公平性,签订时应确保内容合法合规,不侵犯人身权利。同时,双方应遵循公平原则,避免显失公平的条款。签订过程中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8 13:50:13

老婆与外国人出轨后离婚该如何处理

最近回复:

1.可先与配偶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一致,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过冷静期领离婚证。 2.若协议不成,可起诉离婚。配偶出轨属过错行为,收集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诉讼中可主张其少分财产。 3.因配偶出轨致精神受损,可要求赔偿。 4.子女抚养权由法院依子女权益和双方情况判决,证明出轨不利子女成长,争取抚养权更有利。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