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设立的汽车维修厂在招聘新成员期间,必须与其签署劳动合同。
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自雇佣工人开始的那一刻起,便自动缔结了劳资关系。
如此产生的劳动关系,理应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尚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则应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