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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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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既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也希望发生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未获解救的结果。

    (三)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所谓利用职务,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范围主管、负责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工作的便利,而不是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便利阻碍解救工作。所谓解救职责是指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从人贩子、收买人或绑架人手中解脱出来、安置或者送返被害人等解救工作的职责。本罪客观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本罪不要求有具体的危害后果,只要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了阻碍解救的行为,无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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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二者都可能同为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然而前罪还侵犯国家机关的声誉。

    2、客观方面不同。妨害公务罪只能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的解救公务,而本罪阻碍的方法多种多样,但都只能是利用职务阻碍,且被阻碍的解救活动。被妨害的公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执行的解救公务;而本罪既可以是阻碍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又可以是其他公民的非公务的解救活动。

    3、主观方面不同。妨害公务罪行为人主观上只须明知阻碍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即可,不须明知何种公务、何类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而本罪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自己阻碍的是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

    4、主体的区别。妨害公务罪是一般主体,而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区分本罪与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1、侵犯客体不同。本罪除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外,还侵犯国家机关的声誉,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不侵犯国家机关的声誉。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客观行为多种多样,且限定为利用职务实施,阻碍的解救活动可以是公务也可以是非公务;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行为形式只限定为以“聚众”的形式,且阻碍的仅限于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行为。

    3、主体上不同。本罪主体仅限于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主体为实施阻碍行为的首要分子,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不同。本罪主观故意的内容是意图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和非公务活动,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故意内容是意图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

    (三)区分本罪与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二者侵犯的客体和主体要件相同,区别是:

    1、在客观方面,本罪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但主要表现为作为形式,且构成该罪不以发生严重后果为条件。但拒不解救妇女、儿童罪行为只能是不作为,且构成要以发生严重后果为条件。

    2、主观上的区别。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不管是明知自己行为必然会发生还是可能会发生阻碍解救活动的结果,但意志因素上均是希望发生阻碍解救活动的后果,拒不解救妇女、儿童罪主观上只能是不希望发生阻碍解救妇女、儿童的活动,或对不履行解救职责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没预见到必然发生,或不期望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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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处罚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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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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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一、渎职犯罪案件

    (三十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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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08:16:40

无证厂房被拆能不能获得补偿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合法建设但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证的厂房,可获得补偿。由于过去建房管理规范存在不足,不能单纯以无证件就认定为违建,此类厂房应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涵盖房屋价值、搬迁安置等方面。 (2)违建厂房一般不能获得补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定审批手续而建设的厂房属于违建,通常无法得到补偿。但如果行政机关在拆除时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形,致使厂房内物品等财产损失,当事人可就这部分损失要求赔偿。 (3)在实践中,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是否给予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范围。 提醒:遇到无证厂房被拆问题,因实际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明确自身权益。

2026-06-02 04:25:42

厂房过户征地补偿多少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厂房过户征地补偿无统一标准,主要包含土地使用权补偿,其根据土地性质和剩余使用年限等确定;厂房重置成新价,是厂房重置建造费用扣除折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厂房经营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计算;搬迁费用补偿,包含设备搬运、安装调试等费用。 (2)当地政府会结合经济水平、土地状况等制定具体补偿方案并公示,制定时会考虑土地用途、区位等因素。 (3)遇到征地,需留存厂房状况等证据,可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补偿标准和方案。若对补偿不满,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提醒: 征地补偿情况复杂,不同厂房实际情况对应补偿方案有差异,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6-01 06:02:05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多少

最近回复:

1.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不统一,由各地自行制定。 2.常见计算方式有: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一定比例,如5%-10%;按停产停业期限,结合上年度月均利润与具体月数;按房屋面积,每平给予固定金额。 3.补偿会考虑经营效益、规模等因素。 4.确定补偿可参考当地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可协商、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

2026-05-31 01:33:27

厂房动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厂房动迁赔偿虽无统一标准,但主要包含房屋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偿和设备补偿等方面。房屋价值补偿会综合考虑厂房的结构、面积、区位等因素进行评估。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需结合厂房被征收前的效益以及停产停业期限来计算。搬迁补偿包括设备搬迁与安装费用等。对于不可搬迁设备,则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3)动迁方会制定详细补偿方案并公告,被征收人可在公告期内查看。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先与征收方协商,协商无果时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被征收人要及时关注补偿方案公告,协商时注意保留证据。不同厂房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5-25 19:10:32

土地和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土地股权证应该在哪里

最近回复:

去当地土地局、房管局、派出所、乡政府核实;

2026-05-25 07:24:39

没有产权证的厂房拆迁怎么赔偿

最近回复:

(一)合法建设但无产权厂房:准备建设审批文件、用地证明等材料,证明厂房合法性,争取获得与有证厂房相当补偿,补偿包括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 (二)违法建筑厂房:虽按规定无补偿,但部分地方对主动或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会给予适当搬迁补助。 (三)对补偿有异议:先与拆迁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拆迁全程: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026-05-20 09:26:47

2014年临哈高速征地养老保险个人一些未落实

最近回复:

这种情况可以先收集好征地相关的文件和养老保险未落实的证据,然后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负责征地工作的机构去反映情况,要求他们按照政策来落实养老保险。如果沟通协调后还是没有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0 05:30:19

企业被拆迁怎么补偿工厂

最近回复:

1.房产价值补偿:按厂房面积、结构等,经专业评估定金额。 2.设备搬迁安置补偿:可移动设备的运输、调试费,不可搬迁设备的重置价。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企业前三年平均利润、停产期限等算,补经营中断损失。 4.搬迁补偿费用:如搬迁费、安置费,按实际费用算。 5.拆迁奖励补偿:部分地区为鼓励配合拆迁而设。 企业要收集资料谈判,不满补偿可复议或诉讼。

2026-05-07 15:02:32

你好,老家有块地兄弟想独占怎么办

最近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应当平等保护。如果兄弟之间对土地使用权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在处理此类家庭纠纷时,建议保持冷静,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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