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关于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即我们所说的工龄,其具体含义为将每个年度按照周年进行计算后,再取余下未满整年的月份数目。
然而,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的情况,则被视为整年;
而工作年限小于或者等于六个月的情况,则将其折半计算。
所谓的工龄,顾名思义,它是指员工自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雇佣关系之日起,直至工资收入成为其主要或甚至唯一经济来源的这段时期内的工作经历。
然而,在计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时,具有法律实质性意义的仅限于连续工作年限以及实际缴费年限这两种情况。
此外,工龄还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等两个方面。
其中,一般工龄代表了劳动者从事劳动、进行工作的总体累积时间。
而在计算一般工龄的过程中,应当将本企业工龄包含在内。《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