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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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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

    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

    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

    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

    5、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

    6、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

    7、邮寄行为,指通过邮电部门传递淫秽物品,如利用信件夹带等。

    8、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传播行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的信息。如果行为人有这种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八种行为,都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外,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传播淫秽物品;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一定情况下,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比如行为人自己观看淫秽物品,对于他人围观不闻不问,因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即可按本罪论处。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使他人分享刺激,或者以此讨好他人或引诱他人堕落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误将有淫秽物内容的书刊、图片等传播出去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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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以牟利为目的,都将受到刑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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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

    1、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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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2)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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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播淫秽物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数额、数量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从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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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1:51:18

我在美容院上班试用期签署了入职协议和保密竞业协议是不是应该美容院一份我这边一份 如果我在试用期离职 但是我这边没有入职协议和保密竞业协议 我发了离职通知书 对方却说只能写申请书 并且说要赔培训费 以及说试用期离职要提前三十天我还能离职吗 如果我昨天发了离职通知书今天不去上班会不会怎么样

最近回复:

你好,法律规定试用期离职只需提前3日通知单位。即使没有提前3天通知,也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对于培训费用,如果您与单位约定了服务期以及有关违约责任,是需要按约定赔偿的。但是,这个赔偿金额是有限制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026-02-05 09:14:44

工厂解除合同的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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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解除合同赔偿分多种情形。违法解除时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依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依法解除时,若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工厂无需赔偿;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解除,则需支付经济补偿。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工厂同样要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解决措施与建议:工厂解除合同前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明确解除情形。若为违法解除,应及时支付相应赔偿金。对于依法解除,需保留好劳动者违规或不能胜任工作等相关证据。协商解除时,要与劳动者就经济补偿达成明确协议。

2026-02-05 08:42:08

试用期三月差三天被辞咋补偿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试用期差三天满三个月被辞退的补偿情况需具体分析。当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依据法律规定,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2)若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形下,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的计算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关,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违法辞退时劳动者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4)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被辞退事实的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8:22:48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约应该怎么办

最近回复:

(一)合同明确约定到期自动终止 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无需特别手续,但建议做好工作交接,以保障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二)一方不续约 按合同约定提前通知对方,若未提前通知造成损失,受损方可要求赔偿,以弥补自身损失。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务合同 1.用人单位不续约,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约,通常无补偿。 (四)协商与解决途径 双方可协商解决后续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6-02-05 08:14:28

公司因劳务合同违约咋维权?,想了解劳务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近回复:

公司违反劳务合同,你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赔偿标准一般按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合理的,按实际损失计算,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可得利益。维权路径通常是: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2026-02-05 07:28:13

公司单方不续签合同能拿到多少补偿金

最近回复:

1.公司单方不续签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3.建议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核算经济补偿,确保支付金额准确。劳动者自身应了解相关法律,明确自身权益,在遇到公司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26-02-05 07:23:26

合同期满未告知赔偿方式是怎样

最近回复:

1.合同期满未续约分劳动合同和其他民事合同两种情况处理。劳动合同期满,若单位主动不续签或降低条件续签遭劳动者拒绝,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签无补偿。 2.其他民事合同期满未续约,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无约定且一方违约致未续约,另一方可主张违约赔偿,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 3.解决措施与建议:遇到劳动合同补偿问题,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其他民事合同违约赔偿,主张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先尝试协商,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

2026-02-05 07:23:05

碰到劳动法里恶意解除合同如何处置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当用人单位恶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两个维权方向。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保障自身工作权益;二是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获得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2)经济补偿的计算与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劳动者维权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解除通知等,都是证明劳动关系和单位恶意解除合同的关键。 (4)维权途径上,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提醒: 证据收集要全面准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7:17:26

具备哪些条件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

最近回复:

(一)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 当劳动者出现试用不合格、严重违纪、重大失职等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失误报告等,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解除合同。若因特定情形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要做好通知送达和工资支付记录。 (二)劳动者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等情况,应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6-02-05 06:31:40

劳动合同里的调岗安排是否有效

最近回复:

(一)判断劳动合同调岗安排有效性:需看是否双方协商一致、内容明确合理、不违法、无免除单位责任和排除劳动者权利情况。合理范围内因公司经营需要的调岗约定通常有效。 (二)不合理调岗情况:大幅降薪、调至不相关岗位且无正当理由,即便合同有约定也可能无效。 (三)劳动者应对措施:认为调岗不合理,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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