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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假冒专利罪

    假冒专利罪,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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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冒专利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既侵害了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的正常活动,也侵害了单位或者个人的专利权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不仅需要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允许和保护科技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以鼓励发明创造,维护专利权和国家的利益,而且侵权行为不断发生,也需要法律保护专利权人和国家的专利权益。因此,对于假冒专利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打击是必要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或单位已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获得批准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即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独占权和专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专利权人许可,除法律规定以外,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方法。

    1、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在其制造、使用或者出售的产品上标注、缀附或者在与该产品有关的广告中冒用专利权人的姓名、专利名称、专利号或者专利权人的其他专利标记的行为。由于专利产品在公众中有较高的信誉,行为人利用公众对专利产品的信任感,假冒专利,便公众相信自己生产的产品是专利权人生产、使用或者销售的,或者是经专利权人许可生产、使用或销售的,从而牟取巨额的非法利益。

    专利是指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作为发明和实用新型两种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特点。作为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同申请日以前的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似的特点。专利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能够在公众中赢得较高的信誉。而假冒专利者实施上述假冒行为,也就是企图使公众相信该产品是专利权人生产、使用或销售,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生产、使用或销售,从而牟取非法利益。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非法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作为本罪侵犯对象的专利必须是已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经专利管理机关审核批准的。申请的方式必须是文字的,口头申请无效。其中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理专利应当提交申请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未提出过申请,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以及虽然以文字方式提出申请,但未经有批准权限机关批准的专利,不受法律保护。

    3、假冒专利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专利权期限内。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无限期地垄断技术,阻碍技术进步,专利权人只能在法定的期限内享有对其发明创造专有利用的权利。《专利法》第45条对专利权的期限作了具体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5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期满前专利权人可以申请续展3年。专利期限届满后,该项发明创造不再作为专利予以保护,也不存在对该项发明创造假冒专利的问题。

    4、处理假冒专利案件,要分清是否侵犯了专利权。《专利法》第62条规定,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3)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4)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没有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也就不构成假冒专利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在假冒他人专利侵犯他人专利权而仍故意实施该行为。对于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犯罪的动机则多种多样,有的为了营利,有的为了获取荣誉,有的为了损坏他人名誉等等,但无论动机如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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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冒专利罪认定

    一、本罪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的界限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明文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假冒专利行为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应按照专利法第 60 条的规定处理,不以犯罪论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假冒他人专利案件,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起诉的侵害专利权的案件,可以判决或者裁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还可以予以收缴进行侵害的工具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至于如何认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实践中应结合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和后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二、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二者特征基本相同,客观上都有假冒行为,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目的一般都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主体相同。二者主要区别表现在:

    1 、侵害的客体不同。假冒专利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而假冒商标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2 、假冒专利罪的侵害对象不是注册商标,而是被授予的专利。这也是二者在假冒内容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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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冒专利罪量刑标准

    1、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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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冒专利罪立案标准

    1、情节严重

    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数额较大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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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冒专利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十九条 假冒他人专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专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未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民事制裁,适用民事罚款数额可以参照专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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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0:06:14

我们企业收购了一个公司,现在需要与被收购企业签订合作意向确认函 ,被收购公司员工的基本待遇需要满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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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进行收购时,被收购公司员工的基本待遇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原则来保障,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要求以及合作意向确认函中关于员工待遇部分的要点: 被收购公司员工基本待遇需满足的要求 法律法规层面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所以,收购方原则上应继续履行被收购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原劳动合同,包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条款。 工资支付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那么被收购公司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数值。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此外,员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假期。 社会保险和福利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同时,企业还应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自身情况,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住房公积金、节日福利、带薪病假等。 公平合理层面 待遇公平 收购后员工的待遇应与收购方企业内部同岗位、同级别员工的待遇保持相对公平,避免出现明显的待遇差异,引发员工不满。 职业发展 收购方应提供与原公司相当或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包括培训、晋升等,保障员工能够在企业中实现个人成长。 合作意向确认函中关于员工待遇的要点 在合作意向确认函中,关于员工待遇部分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明确劳动合同处理方式 说明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具体安排,如收购完成后,员工的劳动关系如何转移到收购方企业,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 工资福利承诺 明确承诺员工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或有所提升。例如:“收购方承诺,自收购完成之日起,被收购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在原有基础上保持不变,并将按照收购方企业的福利政策,为员工提供同等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节日福利、年度体检等。” 职业发展保障 提及为员工提供的职业发展机会,如培训计划、晋升通道等。例如:“收购方将为被收购公司员工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提供与收购方企业员工同等的晋升机会,确保员工在企业中有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 裁员限制 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没有裁员计划,应在确认函中明确说明。例如:“在收购完成后的[X]年内,除非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出现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收购方不会对被收购公司员工进行大规模裁员。”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合作意向确认函中关于员工待遇部分的示例: 合作意向确认函 - 员工待遇条款 [被收购公司名称]: 鉴于双方就[收购项目名称]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现就被收购公司员工待遇事宜确认如下: 1. 劳动合同处理 自收购完成之日起,被收购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收购方将承继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若因实际情况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收购方将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 工资福利 收购方承诺,被收购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在原有基础上保持不变,并将按照收购方企业的福利政策,为员工提供同等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节日福利、年度体检等。 3. 职业发展 收购方将为被收购公司员工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提供与收购方企业员工同等的晋升机会,确保员工在企业中有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 4. 裁员限制 在收购完成后的[X]年内,除非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出现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收购方不会对被收购公司员工进行大规模裁员。 以上内容为双方就员工待遇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条款将在正式收购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收购方公司名称] [日期]

2026-01-29 05:25:51

老公跟前女友合伙做生意如何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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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维权需明确权益受侵害情况,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投入生意,可先沟通保留证据;老公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可主张部分无效;前女友损害利益可收集证据协商或起诉维权,要关注生意状况保障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若老公未经同意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违背了平等处理原则,所以可主张该处分行为部分无效。若前女友在生意经营中损害老公或家庭利益,如侵占利润,这属于侵犯财产权益的行为,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集转账记录、合同等证据是为了在维权时有据可依,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是合法的维权途径。若大家在类似情况中遇到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2026-01-26 02:00:19

结婚前一起投资的合作协议有效不

最近回复:

(一)签订婚前投资合作协议,双方要确保自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能清晰认识自己行为及后果。 (二)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不能存在被欺骗、胁迫等情况。 (三)协议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四)若发现协议存在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6-01-22 08:53:29

老公和前女友合伙经商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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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老公与前女友合伙经商,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投入未获同意或有转移财产行为时,可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若老公用夫妻共同财产投入合伙生意却未征得同意,这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另一方有权主张部分决策及知情权,可与老公协商明确财产份额和经营状况。若发现老公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到合伙生意,可收集转账记录、账目明细等证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若打算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此外,还需关注合伙协议条款,避免老公权益受损间接影响夫妻共同利益。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9 00:41:40

公司隐匿并转移资产究竟该怎么办

最近回复:

公司隐匿并转移资产可从多方面应对。应先收集能证明资产被隐匿转移的证据,像财务报表、银行交易记录、合同等,若处于诉讼阶段,可申请法院证据保全与调查取证。 1.若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依法律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公司隐匿转移资产的行为。 2.当公司管理人员隐匿转移资产损害股东利益时,股东可通过股东代表诉讼维护权益,要求相关人员赔偿。 3.若隐匿转移资产行为涉嫌犯罪,例如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相关权益人及时关注公司资产动态,增强证据意识,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合法有效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8 13:02:46

老公打算跟前女友合伙开公司怎么维权

最近回复:

结论: 老公打算跟前女友合伙开公司,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可通过沟通、保留证据、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老公用夫妻共同财产与前女友合伙开公司,另一方有权知晓并参与决策。可先与老公坦诚沟通,了解合作细节。若老公擅自使用大额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停止。若沟通不成,保留出资证据很重要,如转账记录等。若发现老公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损害权益的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5 14:07:21

用我公司委托别人干了项目,资金能直接打给委托人吗,想了解:委托人有权直接接收项目资金吗

最近回复:

一般来说,如果委托合同里明确约定委托人有权接收项目资金,那就能直接打给委托人,其也有权接收。若合同没约定,直接打款有风险,可能引发纠纷。解决方案就是先查看委托合同条款,若没约定,可和对方签补充协议,明确委托人有接收资金的权利,避免后续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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