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隶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

  • 什么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查看详细>>
  •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活动而有意为之。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活动,客观上造成了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妨害,但行为人主观不具有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目的,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活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所谓国家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颁行的法律,如宪法、民法、刑法、法官法、国家安全法等。所谓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及其所属机关根据宪法、法律等依法所制定和颁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一般采用条例、办法、规则、决议、规定、命令、指示等形式。所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及公民对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和实现,既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适用法律、法规,以保证其实施的活动,即法的适用或称执法、司法活动,又包括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从而使得其得已实现,即法的遵守。

    所谓组织,是指为组成、建立会道门、邪教组织而开展的鼓动、俏集、纠合他人参加,草拟组织规程、纪律等活动,如创设会道门、邪教组织;恢复已查禁的会道门、邪教组织;发展教徒、道徒,招收会员,秘密设坛、设点;等等。所谓利用,是指依靠、凭借会道门、邪教组织的力量进行活动,如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谣言,蛊惑人心;称孤道寡,封王拜相;鼓动他人寻求极乐或者逃避现实等。

    所谓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进行破坏活动,则主要是指:传播封建迷信,攻击国家法律、法规;制造、散布”人类将遭受大劫”、”地球即将毁灭”等谣言,制造混乱,抗拒、干扰执法、司法活动;从事诸如”升天”、”寻主”等迷信宗教活动,鼓动群众放弃工作、生产、学习,逃避现实,消极处世,抗拒法律、法规实施等待。

    所谓会道门,是会门、道门等封建迷信活动组织的总称。包括九宫道、先天道、后天道、大刀会、哥老会、青红帮等反动封建迷信组织。

    所谓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在我国,目前已出现了诸如天父的女儿、门徒会、灵教、灵仙真佛字等邪教组织。所谓迷信则是指会道门、邪教组织外的非组织的迷信活动,如占卜、算命、测字、祈雨、讨圣水、做道场、烧香拜佛、治病驱邪、看阴阳风水等活动。

    查看详细>>
  •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实施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所列行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

    (二)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邪教活动的;

    (三)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

    (四)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破坏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查看详细>>
  •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量刑标准

    1、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本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查看详细>>
  •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 条的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 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 序的;

    (2)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 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3)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 被有关部门取缔, 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组织, 或者继续进行邪教活动的;

    (4) 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定义务,情节严重的;

    (5)出版、印 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织标识的;

    (6)其他破坏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为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1 条规定,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宣扬邪教,破坏法律、行政法 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制作、传播邪教传单、图片、标 语、报纸 300 份以上,书刊 100 册以上,光盘 100 张以上,录音、录像带 100 盒以上的;

    (2)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 DVD、VCD、CD 母盘的;

    (3)利用互联网制 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

    (4)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者以书写、喷 涂标语等方式宣扬邪教,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又制作、传播的;

    (6)其他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 情节严重的。根据该解释第 13 条的规定,这里的“宣传品”,是指传单、标语、 喷图、图片、书籍、报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及其母盘或者其他有宣传作用 的物品。所谓“制作”,是指编写、印制、复制、绘画、出版、录制、摄制、洗 印等行为。所谓“传播”,是指散发、张帖、邮寄、上载、播放以及发送电子信 息等行为。

    查看详细>>
  •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第二条 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

    (二)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组织,或者继续进行邪教活动的;

    (四)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的;

    (六)其他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为的。

    实施前款所列行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

    (二)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邪教活动的;

    (三)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 教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

    (四)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条 对于邪教组织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以各种手段非法聚敛的财物,用于犯罪的工具、宣传品等, 应当依法追缴、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组织、策划、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和本解释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受蒙蔽、胁迫参加邪教组织并已退出和不再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不作为犯罪处理。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5-12-15 22:28:15

别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怎么收费

律图九江

律图九江 最近回复:

(一)明确专利类型很关键,不同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收费标准和方式存在差异。(二)他人使用专利的收费方式包括按使用次数收许可费、按产品产量或销售额比例收许可费,还有入门费加提成的方式。(三)收费标准要综合专利价值、市场需求、行业惯例、对方使用规模等因素考量。(四)与对方签订详细的专利许可使用合同,明确收费方式、金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使用范围、违约责任等条款保障自身权益。(五)若自行协商收费困难,可找专业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评估专利价值后确定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规定,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2025-12-15 07:34:39

专利侵权诉讼主体是谁

律图阿里

律图阿里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专利侵权诉讼主体涵盖原告和被告。原告方面,专利权人是主要类型,他们依法获得专利,当权益受侵害时,能以自身名义提起诉讼。(2)利害关系人也可成为原告。像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独立起诉;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起诉时可自行起诉;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专利权人明确授权后能起诉。(3)被告通常是实施专利侵权行为的人,包括产品制造商、销售商、使用商等。确定被告要依据侵权行为具体情况,精准找出侵权主体,确保诉讼有效且有针对性。提醒:进行专利侵权诉讼时,原告要明确自身主体资格,被告要积极应对,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13 02:06:58

卖假货获利百万怎么处罚

律图邢台

律图邢台 最近回复:

(一)及时停止销售假货的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案,如实交代所有销售情况和获利细节,争取认定为自首,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二)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提供所有与销售假货相关的交易记录、库存清单、资金往来凭证等材料,配合相关部门查清违法事实,减少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025-12-12 04:26:41

拘留37天未判应采取何种措施

内江法务

内江法务 最近回复:

1.拘留37天未判通常还在刑事拘留期。若嫌疑人被逮捕,可请律师帮忙,律师能会见了解案情,提供咨询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2.若觉得拘留超期或违法,可向办案机关申诉控告,要求解除措施。3.关注案件进展,和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是否会被公诉。4.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按要求提供材料信息。

2025-12-11 16:09:24

企业破产重组完成诉讼是否仍有效

律图榆林

律图榆林 最近回复:

(一)对于已生效判决,债权人或相关当事人应及时与企业沟通,按照判决要求企业履行义务。若企业不履行,可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保障权益。(二)若诉讼未终结,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证据和信息,推动诉讼继续进行直至得出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2025-12-10 03:29:22

合同违约金利息咋计算

四川法务

四川法务 最近回复:

1.合同违约金和利息是两码事。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算,有具体数额的按数额给,有计算方法的按方法算;没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2.利息计算也看合同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标准算。借贷合同里,自然人之间没约定利息算无利息,非自然人借款没约定的,可参照市场报价利率算。3.违约金和利息加起来不能太高,若远超损失,违约方可让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

2025-12-09 05:06:39

外观专利侵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律图伊春

律图伊春 最近回复:

外观专利侵权诉讼中,提供充分证据材料至关重要,主要需四类证据。1.主体资格证据:用于证明原告是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提供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许可合同等。2.权利证据:目的是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含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等。3.侵权证据:用以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像侵权产品实物、照片、销售合同、发票、网页宣传资料等,必要时可申请公证。4.损失证据:证明因侵权遭受的损失,可提供自身销售额减少的相关财务数据、合理的维权费用票据等;若难以证明损失,可提供侵权人获利的证据,如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等。当事人需全面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9 04:04:58

合同超期有何处罚措施

甘肃法务

甘肃法务 最近回复:

1.合同超期是指一方未在约定期限履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处罚要根据合同和法律确定。2.合同约定了超期违约责任,像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方就得按约定担责。违约金数额可协商,过高或过低时,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3.合同没约定违约责任,受损害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超期造成的实际损失,含直接和可得利益损失。4.受损害方还能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

2025-12-09 02:59:00

有过错的一方是否有提出赔偿的权利

律图海北

律图海北 最近回复:

结论:有过错的一方通常也具备提出赔偿的权利,不过最终赔偿数额需依据责任划分判定。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即便一方在法律关系中有过错,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仍可主张赔偿。以侵权纠纷为例,若双方互有过错,过错方的人身或财产权益被对方侵害,过错方可以就自身损失要求对方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责任。若过错方过错明显大于对方,其获得的赔偿金额可能会相应减少。在合同纠纷等其他领域同样遵循这一原则,过错并不必然剥夺其主张赔偿的权利。如果遇到涉及自身赔偿主张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9 01:44:07

夫妻实施诈骗行为怎样认定犯罪

律图龙岩

律图龙岩 最近回复:

结论:夫妻实施诈骗行为认定犯罪需考量非法占有目的和诈骗行为,共同实施构成共同犯罪,犯罪数额按总额算,量刑区分主从犯。法律解析:判断夫妻诈骗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也就是主观上想通过欺骗获财并据为己有,同时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让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行为。若夫妻共同谋划和实施诈骗,就构成共同犯罪。犯罪数额认定以共同诈骗所得总额为准,而非各自分赃数额。量刑时,法院会根据夫妻在犯罪中作用区分主从犯,主犯按全部犯罪处罚,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遇到涉及夫妻诈骗犯罪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